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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致全国营改增纳税人的一封信》,为确保纳税人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营改增的相关涉税业务,顺利、平稳实现税制转换,总局对营改增涉税时间点进行了明确。自5月1日起,纳税人可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