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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拥有2亿农户,9亿农民。在他们伟大地创造了乡镇企业之后,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顺利地进入市场并参与流通,解决小规模家庭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是乡镇企业能否再上新台阶,农业能否持续稳定发展,农民利益能否保护及生产积极性能否调动的至关重要问题。笔者以为,乡镇企业在取得重大发展后,不能抛弃农民,而应回过头来拉农民兄弟一把,与农民积极联合,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形成合力,互补互利,共同发展。为此,本文拟对发展“企业加农户”这一经营模式作些探讨。一、“企业加农户”经营模式的特征“企业加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