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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剖析撤销晋城市城市信用合作中心社这一典型案例,考察了金融监管当局面对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约束时的种种困惑,得出如下结论: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在目前的制度依据、法制环境和制度背景下尚无最优解决方案;基层中央银行应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中担当起次优方案的设计者、执行者和总协调人的重任,以确保区域金融、经济及社会稳定为最高利益是目前我国处理区域性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应遵循的核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