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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巴彦淖尔市公安交警系统进行了交警大队岗位调整,乌前交警大队大队长闫文波同志被任命为乌前旗交警大队大队长,原乌前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韩强同志升任为大队教导员,原乌前旗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李云飞同志提升为副大队长,以及原任副大队长拉格胜、李善军,这样一来乌前就组成了年轻化、知识化、革新化的新一届乌前旗交警大队领导班子。3年来,他们团结战斗、开拓进取、顽强拼搏,使大队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大队率先在全市建立了智能化道路交通管理指挥中心,警营文化建设蓬勃向上,乌前旗平安畅通县区建设通过公安部验收,李善军副大队长被公安部任命为全国交警系统执法标兵,使乌前旗交警大队这个全市先进大队更上了一个新台阶,党政领导认可,人民群众满意。
夯实民警思想战线,发展警营先进文化,满足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民警的凝聚力、战斗力。
长期以来,公安工作任务繁重,民警难免身累、心累,压力大。好多民警带着憧憬入警,却常在困惑、迷惘或痛苦中干工作。如何解脱困惑和迷惘,让民警成为一个快乐的警察去快乐地工作,一直是乌前旗交警大队着力解决的一件大事,结合实际提出了“快乐工作”的工作理念,让民警在平时的工作中用心去培养快乐、去感受那份本应属于自己的快乐,真正成为既坚强又快乐的人民警察。
大队根据上级精神,结合自身优势和实际情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建设活动。大队以“文化育警”为中心,结合警营文化建设开展道德修养和队伍的文化素质建设,以适应社会发展形势。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营文化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出我们不仅是一支执法队伍,更是一支政治思想坚定、文化底蕴浓厚、心理素质过硬、身体状态良好、多才多艺、能使党和人民都放心的队伍。在大队内部开展了书画展览、摄影技术比赛、体育竞技比赛、写作征文、文艺交流等丰富的文化活动,并将一些好的作品放到办公大楼当中展示,培养、挖掘民警健康的兴趣爱好,让民警能够在工作之余“露上一小手儿”,充分展示自己引以为荣的特点专长,培养自信自尊,陶冶思想情操,提高综合素质,充分享受文体活动、文化气息所带来的兴奋与快乐。
营造和谐交通,打造平安前旗,积极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
“平安畅通县市”工作开展以来,大队积极请示旗委政府,根据公安部、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安监总局的要求和市、旗两级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以创建“平安乌拉特前旗、畅通乌拉特前旗”为目标,紧紧围绕“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提高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水平。
按照“城区保畅通、公路压事故、农村抓预防”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了快速抢救事故受伤者,大队与旗医院建立了快速救援机制,实现了交通事故与医疗救治联动机制。主要突出“三抓”:一抓城区。针对城区出租车、公交车等重点车辆,汽车站、东风大街街心路口等重点路段,以及客运车随意上下客、滞留带客、车辆乱停乱放、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由旗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组织实施了声势强大的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城区易堵点专项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及交通文明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整治行动。二抓干线。认真组织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在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县乡道等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多发、安全设施薄弱的路段和时段,全警上路,严密管控,在白彦花、乌拉山、沙德格三个市际(区间)卡口设立交通检查站,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事故压降承包责任制。三抓农村。在全旗派出所设立了交通警务站,具体承担农村道路执勤执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般以下交通事故处理、“五小车”源头管控等工作,将交通管理的触角延伸至农村。同时,结合“平安农机”示范旗创建工作,在全旗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带病作业,不按时参加年检等违法行为。
大力开展“春运”、“酒驾整治”、“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等工作,营造和谐交通环境。
在“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大队要求全体民警严格执行 “四个不”:一不讲情,明确要求民警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定,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不准“打招呼”、“走人情”,坚决杜绝擅自放行,如有违者一律依法处罚;二不漏网,要求各中队利用警车、反光锥筒等设置卡点,对进入路口的所有车辆进行全面筛检,确保涉酒车辆无一漏网;三不拖延,行动中,采取现场查获、即时验血、当场询问、快速审批的方式,速战速决,有效减轻民警的办案压力,同时,要求办案民警不论对饮酒或醉酒驾驶,都必须在当日或次日办结;四不降格,在整治行动中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规定,对查出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该扣驾驶证的扣驾驶证,该拘留的拘留,实现了酒后驾驶处罚100%的目标。
同时,积极开展罚教结合,坚持执法教育感化,对违法驾驶人实行先教育后处罚,坚持“处罚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方法,争取在处罚违法责任人的同时,使其本身及知情群众从思想深处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并且通过路面执法与路面宣传相结合,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扮演“道路交通违法实时监控者”的角色。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将典型的酒后驾驶、违法开车、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案例,通过讲解和录像等形象直观教育,生动地讲授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使他们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以法律法规的权威说服性和民警的热情态度使其真正得以感化,防止再次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酒驾整治”,“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观念已深入人心,酒后驾车已成为不能触及的“高压线”,得到社会的认可肯定与一致好评。
宣传教育、事故处理、业务管理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交通安全宣传先行,大队一直非常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使大队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更趋社会化、更具实效性,大队出色地完成了各个节假日期间及其它活动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处理各类事故,坚持实行“阳光作业”,公开责任认定,公开事故调解,定期邀请旗人大、政协、政法委及社会监督员对大队事故处理工作进行评议,一年来无一起上访案件。为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事故责任赔偿纠纷进行民事诉讼,经大队与旗人民法院的积极沟通协调,3月30日上午,在乌前旗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乌前旗人民法院和乌前旗交警大队联合举行了“交通事故处理专业法庭”揭牌仪式。出席仪式的人员有旗委常委、旗政法委书记刘基平、旗人大副主任杨净、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刘志坚、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马燕军、旗法院院长王学东、旗公安局副局长段飞林、旗法院党组副书记李维强和大队领导班子成员。揭牌仪式由旗公安局副局长段飞林同志主持,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基平作了重要讲话,刘基平书记、王学东院长共同为交通事故处理专业法庭启用办公揭牌。
成绩,浓缩着乌前旗交警大队全体民警艰难跋涉的历程;荣誉,凝结着民警们辛勤耕耘的汗水,透过这些成绩和荣誉,人们看到了一个真抓实干、勇于争先、率先垂范的领导班子,好班子带出了一支好队伍,创出了一流新业绩。
夯实民警思想战线,发展警营先进文化,满足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民警的凝聚力、战斗力。
长期以来,公安工作任务繁重,民警难免身累、心累,压力大。好多民警带着憧憬入警,却常在困惑、迷惘或痛苦中干工作。如何解脱困惑和迷惘,让民警成为一个快乐的警察去快乐地工作,一直是乌前旗交警大队着力解决的一件大事,结合实际提出了“快乐工作”的工作理念,让民警在平时的工作中用心去培养快乐、去感受那份本应属于自己的快乐,真正成为既坚强又快乐的人民警察。
大队根据上级精神,结合自身优势和实际情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建设活动。大队以“文化育警”为中心,结合警营文化建设开展道德修养和队伍的文化素质建设,以适应社会发展形势。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营文化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出我们不仅是一支执法队伍,更是一支政治思想坚定、文化底蕴浓厚、心理素质过硬、身体状态良好、多才多艺、能使党和人民都放心的队伍。在大队内部开展了书画展览、摄影技术比赛、体育竞技比赛、写作征文、文艺交流等丰富的文化活动,并将一些好的作品放到办公大楼当中展示,培养、挖掘民警健康的兴趣爱好,让民警能够在工作之余“露上一小手儿”,充分展示自己引以为荣的特点专长,培养自信自尊,陶冶思想情操,提高综合素质,充分享受文体活动、文化气息所带来的兴奋与快乐。
营造和谐交通,打造平安前旗,积极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
“平安畅通县市”工作开展以来,大队积极请示旗委政府,根据公安部、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安监总局的要求和市、旗两级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以创建“平安乌拉特前旗、畅通乌拉特前旗”为目标,紧紧围绕“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提高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水平。
按照“城区保畅通、公路压事故、农村抓预防”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了快速抢救事故受伤者,大队与旗医院建立了快速救援机制,实现了交通事故与医疗救治联动机制。主要突出“三抓”:一抓城区。针对城区出租车、公交车等重点车辆,汽车站、东风大街街心路口等重点路段,以及客运车随意上下客、滞留带客、车辆乱停乱放、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由旗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组织实施了声势强大的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城区易堵点专项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及交通文明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整治行动。二抓干线。认真组织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在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县乡道等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多发、安全设施薄弱的路段和时段,全警上路,严密管控,在白彦花、乌拉山、沙德格三个市际(区间)卡口设立交通检查站,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事故压降承包责任制。三抓农村。在全旗派出所设立了交通警务站,具体承担农村道路执勤执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般以下交通事故处理、“五小车”源头管控等工作,将交通管理的触角延伸至农村。同时,结合“平安农机”示范旗创建工作,在全旗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带病作业,不按时参加年检等违法行为。
大力开展“春运”、“酒驾整治”、“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等工作,营造和谐交通环境。
在“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大队要求全体民警严格执行 “四个不”:一不讲情,明确要求民警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定,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不准“打招呼”、“走人情”,坚决杜绝擅自放行,如有违者一律依法处罚;二不漏网,要求各中队利用警车、反光锥筒等设置卡点,对进入路口的所有车辆进行全面筛检,确保涉酒车辆无一漏网;三不拖延,行动中,采取现场查获、即时验血、当场询问、快速审批的方式,速战速决,有效减轻民警的办案压力,同时,要求办案民警不论对饮酒或醉酒驾驶,都必须在当日或次日办结;四不降格,在整治行动中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规定,对查出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该扣驾驶证的扣驾驶证,该拘留的拘留,实现了酒后驾驶处罚100%的目标。
同时,积极开展罚教结合,坚持执法教育感化,对违法驾驶人实行先教育后处罚,坚持“处罚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方法,争取在处罚违法责任人的同时,使其本身及知情群众从思想深处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并且通过路面执法与路面宣传相结合,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扮演“道路交通违法实时监控者”的角色。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将典型的酒后驾驶、违法开车、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案例,通过讲解和录像等形象直观教育,生动地讲授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使他们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以法律法规的权威说服性和民警的热情态度使其真正得以感化,防止再次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酒驾整治”,“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观念已深入人心,酒后驾车已成为不能触及的“高压线”,得到社会的认可肯定与一致好评。
宣传教育、事故处理、业务管理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交通安全宣传先行,大队一直非常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使大队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更趋社会化、更具实效性,大队出色地完成了各个节假日期间及其它活动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处理各类事故,坚持实行“阳光作业”,公开责任认定,公开事故调解,定期邀请旗人大、政协、政法委及社会监督员对大队事故处理工作进行评议,一年来无一起上访案件。为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事故责任赔偿纠纷进行民事诉讼,经大队与旗人民法院的积极沟通协调,3月30日上午,在乌前旗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乌前旗人民法院和乌前旗交警大队联合举行了“交通事故处理专业法庭”揭牌仪式。出席仪式的人员有旗委常委、旗政法委书记刘基平、旗人大副主任杨净、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刘志坚、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马燕军、旗法院院长王学东、旗公安局副局长段飞林、旗法院党组副书记李维强和大队领导班子成员。揭牌仪式由旗公安局副局长段飞林同志主持,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基平作了重要讲话,刘基平书记、王学东院长共同为交通事故处理专业法庭启用办公揭牌。
成绩,浓缩着乌前旗交警大队全体民警艰难跋涉的历程;荣誉,凝结着民警们辛勤耕耘的汗水,透过这些成绩和荣誉,人们看到了一个真抓实干、勇于争先、率先垂范的领导班子,好班子带出了一支好队伍,创出了一流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