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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1995年5月8日,农业银行某市支行城郊营业所受理一份以信用社名义开出的汇票委托书,金额89300元,收款人陈庆平。城郊所办理转帐后当即开出汇票。收款人于当日在受理行进帐,并在此后2天内取走全部款项。信用社在6月上旬行社往来对帐时发现不符,经查证此笔汇票委托书系伪造信用社预留银行印鉴所为。诈骗人此前在信用社存款并办理过汇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