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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国标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是GB/T17167—1977《企业能源计量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修订版,它们的主要区别是标准由推荐性改为强制性,适用范围由企业拓展至全社会(不含个人或家庭)的用能单位。标准中强制性条款主要的有当能源消耗量大于限定值时用能单位必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必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准确度等级的要求是强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