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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点背景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同志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并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稳定解决十几亿人的温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方面,都需要法治建设能协同跟进,都需要依法治国予以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面临新形势、立足新起点,也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历史机遇,必将引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从而更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政治的重要目标,这种和谐需要有法制的保障、民主程序的运行。但法制建设因时代、国情的差异而不同。而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的价值取向和治理方式,是人类在文明进程中经过共同努力和不断摸索取得的宝贵经验。如何正确认识古今中外法制建设在推动文明演进中的得失,通过完善民主与法制建设,采用“依法治国”来构建和谐社会,更好的进行经济建设,越来越受到高考命题者的青睐。
二、知识链接
(一)重要概念解读
1. 法制与法治。
(1)法制是法的制定、执行、司法、法律监督的总称 ,它包括靜态的法律规则、制度系统和动态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活动及过程。社会主义法制是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基础,基本要求是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法制具有稳定性、连续性、权威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
(2)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要素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实质是依法办事。
(3)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法制侧重于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法治不仅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的内涵。 法治讲究良法之治,法律公正、稳定、普遍、公开、平等,而法制不具这些内涵,只要求严格依法办事。 法治与人治截然对立,其基础是民主政治,是民主和宪政的表现,而法制和人治并不对立。
2. 人治。
是法治的对立概念。指依靠个人或少数人意志的作用,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社会体制,是依靠统治者个人的权威治理国家的一种政治主张。在中国,人治思想源于儒家文化。如孔子认为“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人治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的治国理论,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在西方,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曾提出哲人治国论,主张建立哲学王统治,这也属于人治的一种政治思想。主张“人治”者认为国之治乱,不在法而在统治者的贤能与否。法治论者认为治理社会和国家主要要依靠法律规则,而人治论者认为治理社会和国家主要要依靠优秀的、有智慧的治理者。两者最终所追求的目标实际并无很大差异。法制不健全的社会,人治很重要,只是此人治非彼人治,不同社会形态的国家,人治需要重新定义。从这个角度出发,孔子的“以德治国”在今天依然有现实意义。
3. 文明。
是指人类社会进步状态。文明的实质就是人类社会平等程度。生存竞争的残酷造成动物之间只有野蛮,弱肉强食,而没有平等。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就是从不平等逐步向平等,从野蛮向文明过渡的历史。就文明的手段来说,文明始于文字的使用,“文字的使用是文明伊始的一个最准确的标志,……没有文字记载,就没有历史,也没有文明。”。就文明的内容来说,文明精神开始于权利与义务的区别和对立;文明,就是使权利与义务相区别、相对立的一系列权利界定和义务规定。权利与义务的分离,这是文明的结果,剥削的出现又说明了文明程度不充分,消灭剥削有待于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就文明的标准来说,文明的实质就是人与人在各方面都平等;包括物质分配平等、政治地位平等、精神状态平等,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平等。
(二)中国古代史上的法治思想和重要法律
1. 史实。
(1)夏朝:制定了刑法。
(2)战国时期:商鞅主张“严刑峻法”;韩非子主张“以法为本”,“法不阿贵”。
(3)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颁布了通行全国的秦律。
(4)唐朝:六部中的刑部主管刑法。
(5)北宋:将地方司法权收归中央;王安石变法时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
(6)明朝:废行省,设三司,其中提刑按察使司负责监察和司法;颁布《大明律》,增加经济立法,主张量刑“重其重罪,轻其轻罪”。
(7)明清之际:黄宗羲提倡“法治”,反对“人治”。
2. 认识。
(1)封建法律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巩固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其实质是君主专制统治的工具,是一种“人治”。
(2)黄宗羲提倡“法治”,反对“人治”,是对韩非子“法治”思想的批判,否定了君主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君民共同纳入“法治”的范畴。黄宗羲的“法治”思想体现了一种强烈反封建专制的精神和朦胧的民主法制意识。
(三)中国近现代史上的宪法性文件和法制建设 1. 史实。
(1)清朝晚期。
①太平天国颁布《资政新篇》,主张以法治国。
②19世纪末,资产阶级维新派掀起维新变法运动,主张兴民权、设议院、开国会、实行君主立宪政体。
③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实质是维护清王朝的反动统治,欺骗与麻痹人民群众,但它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未列入考纲)
(2)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近代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宪法。它使鸦片战争以来人们为民主奋斗了70多年的成果以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将中国民主与法制化进程推向一个依照实施民主共和的新阶段。它在中国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3)北洋军阀政府时期。
①1914年,袁世凯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了《中华民国约法》。这部宪法彻底否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确立了封建军阀专制,从而为袁世凯复辟帝制作了舆论准备,并铺平了道路。它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
②1915年,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掀起新文化运动,提出“民主与科学”,对民主法制建设起了推动作用。
(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1946年秋,国民党一党包办召开“国民大会”,制定《中华民国宪法》,其实质是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个人独裁,但使蒋介石在政治上陷入空前孤立的境地。(未列入考纲)
(5)中共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时期。
①1931年冬,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临时中央政府,并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宪法性文件。(未列入考纲)
②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作为一部临時宪法,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点,体现了广泛性和民主性。在建国初期的国家社会生活中起到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得到了有力的贯彻与实施,加强了我国的法制建设。
③1954年秋,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制度及其道路和目标,确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国体与政体,并且完整地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它在国家生活中起了显著的作用,大大促进了社会主义法制事业的发展。
④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遭到极大的破坏与践踏。
⑤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步入正轨,各种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从而使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2. 特点。
(1)发展缓慢、经历曲折。
(2)与政治经济的发展未能协调同步,法制建设始终滞后。
(3)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备到较完备、从不健全到健全的道路,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的历程,总体轨迹是向前发展和进步的。
3. 对近代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认识。
(1)近代法治基于反封建专制制度和等级制度而产生,以法律形式保障自由、平等、民主的权利。
(2)中国近现代历史上法律文件的演变反映了中国政治制度由君主专制制度向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趋势。
(3)中国近代的法制建设发展缓慢、经历曲折,不仅受到内部封建保守势力的抵制,还不断遭到外国资本主义列强的倾轧、排斥和武力摧残;中国现代法制建设经历曲折,主要是来自内部“左”倾错误的破坏与践踏。
(四)世界近现代史上的法治思想和法制建设
1. 史实。
(1)资本主义性质的法治思想和法律文件。
①启蒙思想家的法治主张:17、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发起了一场启蒙运动,英国的霍布斯、洛克和法国的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宣扬实行君主立宪制、社会契约、三权分立等法治思想,形成了强大的社会思潮,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②英国的《权利法案》:1689年英国议会制定,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利,是英国君主立宪制政体确立的标志。
③美国的《独立宣言》:1776年北美大陆会议发表,以资产阶级启蒙思想为根据,宣告了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是美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是最早的“人权宣言”。
④美国的《1787年宪法》:1787年制定,规定了美国的一整套国家体制,如联邦制、共和制、三权分立等,是对启蒙思想的第一次实践,是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⑤法国的《人权宣言》:1789年法国制宪议会发布,以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原则,否定了封建主义王权、神权和特权,将启蒙学说中关于政治民主的主张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
⑥法国的《1791年宪法》:1791年法国制宪议会颁布,规定有财产限制的选举制度,违反了《人权宣言》的精神。
⑦法国拿破仑的《民法典》等法典:1804年及以后先后公布,这些法典不仅巩固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而且还成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规范。
⑧法国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颁布,从法律上标志着法国共和政体的正式确立。
⑨德国的《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颁布,标志着德国君主立宪制政体的确立。
(2)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文件。
苏联1936年新宪法:1936年苏联第八次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规定了苏联的国家性质、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苏联的建立,也标志着斯大林创建的高度集中的经济政治体制的形成。
2. 认识。
(1)法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的必然产物。法制建设是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2)资产阶级的法制建设,是作为封建专制制度的对立面出现的,是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产物,是资产阶级战胜封建统治的锐利武器。在反封建斗争中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时期,其革命性和进步性应该充分肯定,但也要看到资产阶级的法制建设是为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服务的。
(3)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资本主义法制建设的不同主要表现在阶级本质不同、基础不同、目的不同和具体形式不同。因而,我们在法制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绝不能全盘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法制内容,但可以借鉴其中的某些合理形式和做法,以完善我们社会主义法制。
(五)历史启示
1. 从专制到民主、人治到法治是政治文明的趋势。真正的法治是建筑在民主基础之上的,它是以社会契约为前提的;又是超越民主的,是一种自然权利,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自由与平等观念的深入,民主与法制在必然成为时代方向。
2. 各种制度的选择、法制的道路是由该国国情决定的。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客观条件的发展,同时也需要人得思想认识等主观条件的发展。由于地理与人口的差别,中西方选择不同的政治制度,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因此在现代化过程中,民主与法制具体道路的选择要结合自身的历史与现实。
3. 只有真正实现法治,我们每一个人才能平等享受应有的权利,社会才能和谐、稳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获得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备考策略
1. 命题规律。
从考查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如下几方面:其一,古今不同时期法治的区别,古代法治与今天法治的区别,古代法治是为封建君主专制服务的,其实质是“人治”,今天的法治既是民主进步的表现,又为民主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其二,现代中外法治的区别,现代中国法治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是为维护社会主义的稳定和发展服务的,现代西方法治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是为维护资本主义统治服务的。其三,不同国家的法治道路是由该国国情决定的,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客观条件的发展,也包括人的思想认识等主观条件的发展。其四,法治建设不能急于求成,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考查题型来看,既有客观选择题也有主观材料解题。从考查能力来看,注重考查学生的提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方法指导。
(1)注意从背景、内容、实质、特点、影响、评价等方面比较古今中外法治的异同。
(2)注意运用近代化史观、文明史观、全球史观认识和评价古今中外法治的影响。
(3)注意民主与法制的关系。
(4)注意古代法治和西方法治对当今中国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和借鉴意义。
(5)注意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对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试题精练
1. 黄宗羲认为:“然则其(封建国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即谓有治人无治法,吾以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黄宗羲在此倡导的是(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同志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并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稳定解决十几亿人的温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方面,都需要法治建设能协同跟进,都需要依法治国予以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面临新形势、立足新起点,也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历史机遇,必将引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从而更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政治的重要目标,这种和谐需要有法制的保障、民主程序的运行。但法制建设因时代、国情的差异而不同。而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的价值取向和治理方式,是人类在文明进程中经过共同努力和不断摸索取得的宝贵经验。如何正确认识古今中外法制建设在推动文明演进中的得失,通过完善民主与法制建设,采用“依法治国”来构建和谐社会,更好的进行经济建设,越来越受到高考命题者的青睐。
二、知识链接
(一)重要概念解读
1. 法制与法治。
(1)法制是法的制定、执行、司法、法律监督的总称 ,它包括靜态的法律规则、制度系统和动态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活动及过程。社会主义法制是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基础,基本要求是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法制具有稳定性、连续性、权威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
(2)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要素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实质是依法办事。
(3)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法制侧重于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法治不仅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的内涵。 法治讲究良法之治,法律公正、稳定、普遍、公开、平等,而法制不具这些内涵,只要求严格依法办事。 法治与人治截然对立,其基础是民主政治,是民主和宪政的表现,而法制和人治并不对立。
2. 人治。
是法治的对立概念。指依靠个人或少数人意志的作用,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社会体制,是依靠统治者个人的权威治理国家的一种政治主张。在中国,人治思想源于儒家文化。如孔子认为“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人治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的治国理论,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在西方,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曾提出哲人治国论,主张建立哲学王统治,这也属于人治的一种政治思想。主张“人治”者认为国之治乱,不在法而在统治者的贤能与否。法治论者认为治理社会和国家主要要依靠法律规则,而人治论者认为治理社会和国家主要要依靠优秀的、有智慧的治理者。两者最终所追求的目标实际并无很大差异。法制不健全的社会,人治很重要,只是此人治非彼人治,不同社会形态的国家,人治需要重新定义。从这个角度出发,孔子的“以德治国”在今天依然有现实意义。
3. 文明。
是指人类社会进步状态。文明的实质就是人类社会平等程度。生存竞争的残酷造成动物之间只有野蛮,弱肉强食,而没有平等。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就是从不平等逐步向平等,从野蛮向文明过渡的历史。就文明的手段来说,文明始于文字的使用,“文字的使用是文明伊始的一个最准确的标志,……没有文字记载,就没有历史,也没有文明。”。就文明的内容来说,文明精神开始于权利与义务的区别和对立;文明,就是使权利与义务相区别、相对立的一系列权利界定和义务规定。权利与义务的分离,这是文明的结果,剥削的出现又说明了文明程度不充分,消灭剥削有待于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就文明的标准来说,文明的实质就是人与人在各方面都平等;包括物质分配平等、政治地位平等、精神状态平等,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平等。
(二)中国古代史上的法治思想和重要法律
1. 史实。
(1)夏朝:制定了刑法。
(2)战国时期:商鞅主张“严刑峻法”;韩非子主张“以法为本”,“法不阿贵”。
(3)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颁布了通行全国的秦律。
(4)唐朝:六部中的刑部主管刑法。
(5)北宋:将地方司法权收归中央;王安石变法时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
(6)明朝:废行省,设三司,其中提刑按察使司负责监察和司法;颁布《大明律》,增加经济立法,主张量刑“重其重罪,轻其轻罪”。
(7)明清之际:黄宗羲提倡“法治”,反对“人治”。
2. 认识。
(1)封建法律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巩固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其实质是君主专制统治的工具,是一种“人治”。
(2)黄宗羲提倡“法治”,反对“人治”,是对韩非子“法治”思想的批判,否定了君主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君民共同纳入“法治”的范畴。黄宗羲的“法治”思想体现了一种强烈反封建专制的精神和朦胧的民主法制意识。
(三)中国近现代史上的宪法性文件和法制建设 1. 史实。
(1)清朝晚期。
①太平天国颁布《资政新篇》,主张以法治国。
②19世纪末,资产阶级维新派掀起维新变法运动,主张兴民权、设议院、开国会、实行君主立宪政体。
③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实质是维护清王朝的反动统治,欺骗与麻痹人民群众,但它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未列入考纲)
(2)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近代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宪法。它使鸦片战争以来人们为民主奋斗了70多年的成果以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将中国民主与法制化进程推向一个依照实施民主共和的新阶段。它在中国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3)北洋军阀政府时期。
①1914年,袁世凯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了《中华民国约法》。这部宪法彻底否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确立了封建军阀专制,从而为袁世凯复辟帝制作了舆论准备,并铺平了道路。它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
②1915年,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掀起新文化运动,提出“民主与科学”,对民主法制建设起了推动作用。
(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1946年秋,国民党一党包办召开“国民大会”,制定《中华民国宪法》,其实质是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个人独裁,但使蒋介石在政治上陷入空前孤立的境地。(未列入考纲)
(5)中共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时期。
①1931年冬,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临时中央政府,并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宪法性文件。(未列入考纲)
②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作为一部临時宪法,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点,体现了广泛性和民主性。在建国初期的国家社会生活中起到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得到了有力的贯彻与实施,加强了我国的法制建设。
③1954年秋,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制度及其道路和目标,确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国体与政体,并且完整地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它在国家生活中起了显著的作用,大大促进了社会主义法制事业的发展。
④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遭到极大的破坏与践踏。
⑤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步入正轨,各种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从而使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2. 特点。
(1)发展缓慢、经历曲折。
(2)与政治经济的发展未能协调同步,法制建设始终滞后。
(3)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备到较完备、从不健全到健全的道路,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的历程,总体轨迹是向前发展和进步的。
3. 对近代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认识。
(1)近代法治基于反封建专制制度和等级制度而产生,以法律形式保障自由、平等、民主的权利。
(2)中国近现代历史上法律文件的演变反映了中国政治制度由君主专制制度向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趋势。
(3)中国近代的法制建设发展缓慢、经历曲折,不仅受到内部封建保守势力的抵制,还不断遭到外国资本主义列强的倾轧、排斥和武力摧残;中国现代法制建设经历曲折,主要是来自内部“左”倾错误的破坏与践踏。
(四)世界近现代史上的法治思想和法制建设
1. 史实。
(1)资本主义性质的法治思想和法律文件。
①启蒙思想家的法治主张:17、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发起了一场启蒙运动,英国的霍布斯、洛克和法国的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宣扬实行君主立宪制、社会契约、三权分立等法治思想,形成了强大的社会思潮,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②英国的《权利法案》:1689年英国议会制定,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利,是英国君主立宪制政体确立的标志。
③美国的《独立宣言》:1776年北美大陆会议发表,以资产阶级启蒙思想为根据,宣告了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是美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是最早的“人权宣言”。
④美国的《1787年宪法》:1787年制定,规定了美国的一整套国家体制,如联邦制、共和制、三权分立等,是对启蒙思想的第一次实践,是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⑤法国的《人权宣言》:1789年法国制宪议会发布,以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原则,否定了封建主义王权、神权和特权,将启蒙学说中关于政治民主的主张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
⑥法国的《1791年宪法》:1791年法国制宪议会颁布,规定有财产限制的选举制度,违反了《人权宣言》的精神。
⑦法国拿破仑的《民法典》等法典:1804年及以后先后公布,这些法典不仅巩固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而且还成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规范。
⑧法国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颁布,从法律上标志着法国共和政体的正式确立。
⑨德国的《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颁布,标志着德国君主立宪制政体的确立。
(2)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文件。
苏联1936年新宪法:1936年苏联第八次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规定了苏联的国家性质、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苏联的建立,也标志着斯大林创建的高度集中的经济政治体制的形成。
2. 认识。
(1)法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的必然产物。法制建设是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2)资产阶级的法制建设,是作为封建专制制度的对立面出现的,是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产物,是资产阶级战胜封建统治的锐利武器。在反封建斗争中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时期,其革命性和进步性应该充分肯定,但也要看到资产阶级的法制建设是为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服务的。
(3)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资本主义法制建设的不同主要表现在阶级本质不同、基础不同、目的不同和具体形式不同。因而,我们在法制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绝不能全盘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法制内容,但可以借鉴其中的某些合理形式和做法,以完善我们社会主义法制。
(五)历史启示
1. 从专制到民主、人治到法治是政治文明的趋势。真正的法治是建筑在民主基础之上的,它是以社会契约为前提的;又是超越民主的,是一种自然权利,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自由与平等观念的深入,民主与法制在必然成为时代方向。
2. 各种制度的选择、法制的道路是由该国国情决定的。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客观条件的发展,同时也需要人得思想认识等主观条件的发展。由于地理与人口的差别,中西方选择不同的政治制度,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因此在现代化过程中,民主与法制具体道路的选择要结合自身的历史与现实。
3. 只有真正实现法治,我们每一个人才能平等享受应有的权利,社会才能和谐、稳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获得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备考策略
1. 命题规律。
从考查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如下几方面:其一,古今不同时期法治的区别,古代法治与今天法治的区别,古代法治是为封建君主专制服务的,其实质是“人治”,今天的法治既是民主进步的表现,又为民主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其二,现代中外法治的区别,现代中国法治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是为维护社会主义的稳定和发展服务的,现代西方法治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是为维护资本主义统治服务的。其三,不同国家的法治道路是由该国国情决定的,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客观条件的发展,也包括人的思想认识等主观条件的发展。其四,法治建设不能急于求成,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考查题型来看,既有客观选择题也有主观材料解题。从考查能力来看,注重考查学生的提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方法指导。
(1)注意从背景、内容、实质、特点、影响、评价等方面比较古今中外法治的异同。
(2)注意运用近代化史观、文明史观、全球史观认识和评价古今中外法治的影响。
(3)注意民主与法制的关系。
(4)注意古代法治和西方法治对当今中国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和借鉴意义。
(5)注意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对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试题精练
1. 黄宗羲认为:“然则其(封建国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即谓有治人无治法,吾以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黄宗羲在此倡导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