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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等级标准将于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1995年 10月6日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8号)将同时废止。rn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共六章43条,将行业组织结构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分)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并通过新资质,建立起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扶植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其产业集中度和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新资质施行后,将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国的施工企业进行资质的重新就位。 (摘自《建筑时报》200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