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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于工业化社会的公共教育具有典型的公益性、平等性、垄断性的特征。随着“以信息经济为中心”的后工业时代的到来和市场法则向教育领城的渗透,公共教育也由纯公共产品向准公共产品过渡,由单一权利主体向多权利主体过渡,由公立学校向公立与非公立学校并存过渡。这种变迁带给我国义务教育的启示是:转变对义务教育纯公共产品性质的认识;建立国家主导下多主体参与的义务教育体系;以国家利益为主导,兼顾私益性,在公益和私益之闻寻求一个平衡的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