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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和社会审计都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财政监督还是对社会审计监督实施政府监管的主要途径。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委托,赤峰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对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过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核查工作,通过具体实践,我们体会到,加强和改进对社会审计的财政监督,应当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立法与执法、服务与监督、合作与发展等三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