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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办发[1999]37号文件、国办发[200]12号文件,将地质矿产勘查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的发展方向明确定位于企业,但几年过去了,地勘单位的转企改制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此,笔者结合地勘单位的实际,就地勘单位转企改制面临的切入点选择、体制创新、转制成本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