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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是各法学教育机构迅速膨胀,法学专业的各层次毕业生也迅速增加,毕业生就业成为社会问题。除了其他社会原因之外,法学教育的以及与就业模式的衔接不匹配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我们必须改革我国现有法学教育机构重塑相应教学目标,建立新的法学就业模式,使法学教育就业模式相衔接,从而实现法学教育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