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领导 强化整改监督 推动国有投资试点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 :现代审计与会计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eaktime3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设立中央审计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这充分凸显党中央对审计监督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对发展壮大国有企业的坚定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作为黑龙江省国有投资公司改革试点企业,从防风险抓整改着手,以提高企业的生命力、创新力、竞争力为根本,努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其他文献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通荆宜高速公路荆门南收费站的请示》(荆门政文[2020]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恢复荆宜高速公路荆门南收费站。二、根据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有关要求.
张家口市地处河北省西北部,辖10个县、6个区、行政村4174个。全市总人口约460万人,总面积3.68万平方千米,农用地面积4149万亩,耕地面积1312万亩;建设用地255万亩,农村宅基地面积91万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持续加快,张家口市农村人口大量流失,农村空心化和土地闲置成常态。
湖南省凤凰县是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凤凰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农村宅基地工作作为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来抓,着力在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盘活利用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着力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一是强化工作基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14个县直单位及17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农经站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股,增设人员编制5名。二是健全规划和产权基础。全面完成了281个村庄规划编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房地一体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百年奋斗历程中,解决好“三农”问题一直是一条重要主线,我们党领导亿万农民群众,实现了翻身解放、解决温饱、摆脱贫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我们要准确把握“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内涵要义,坚持以大历史观看三农,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汲取智慧和力量。
经中共中央批准,“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于6月29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首次颁授“七一勋章”并发表重要讲话。“七一勋章”是党内最高荣誉。为隆重表彰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为党和人民事业一辈子孜孜以求、默默奉献,贡献突出、品德高尚的功勋模范党员,激励全党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干净担当,党中央决定。
近年来,内蒙古农牧区支付体系建设克服地理环境、经济基础及多民族分布等不利因素,得到快速发展,在有效促进内蒙古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与当前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本文以锡林郭勒盟为例进行典型性研究,结合当前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提出相应工作建议。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治理不仅关系到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更关乎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影响着社会大局稳定。乡村治理的核心是“人”,其背后必然涉及与人相关的组织架构、制度体系、资产管理等一系列问题,是一个庞大的治理体系问题。回顾我国乡村治理的历史演变及发展,尤其是我们党百年乡村治理的历程,总结治理经验,能够看到在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乡村治理,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旅游区发展的不确定因素迅速增加,对其进行准确的性质定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规划案例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提出了“旅游区性质”的概念,并就概念体系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旅游区性质指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旅游网路中旅游区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性质界定主要依据相关法规文件、政府政策及相关规划、区域地方性及市场消费特征、利益相关方的政治经济诉求、旅游规划设计及开发建设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
近日,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张峰首席专家团队在磁性材料研制上取得新进展,在单酶固定化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多巴胺自聚合特性及磁性固定化材料优势制备共固定化双酶(CRL/TLL-PDA@Fe3O4)用于食用油脂改性,所制备的磁性共固定化双酶,克服了游离酶易失活、热稳定性差、不易回收利用的缺陷,且磁性固定化双酶系统又具有多酶的协同作用,有效提高催化效率。
《九民纪要》第四十一条虽然为法院在审查与印章有关的案件时指明了裁判思路,但对什么情况下的盖章行为能使第三人产生合理信赖,此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却并无更明确的规定。以《九民纪要》第四十一条为背景,从印章本身的性质和缺陷入手,结合多个典型案件,将实务中盖章行为产生的情况分为通常情况、公司保管印章不力导致印章被盗盖的情况、公司同时拥有多枚印章的情况、印章被伪造的情况四种情形,指出判断盖章行为是否有效要“章”“人”“权”三者结合分析。从避免风险的角度出发,提出企业和交易相对人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公章管理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