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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行政立法,司法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制约很有必要。有权力必有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切实规范权力的运用,做到权为民所用。在长期的法治实践过程中,人治高于法制现象经常出现,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现象也不少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给予公务员自由裁量权。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法律界和民间希望建立相关制度或修订相关法律,用以监督和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呼声逐渐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