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三板企业税收管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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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新三板的诞生为我国广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绿色的融资渠道,对于我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将会产生难以估量的积极效果,但是在新三板企业挂牌和拟挂牌的过程中,由于新三板企业所具有的规模小、治理模式不够健全、税务管理水平较低等先天性问题,导致在实际的税务管理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涉税问题的难点,这不仅对新三板企业而言存在着较大的经营风险,同时对我国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水平也提出新的挑战。本研究正是以此作为研究命题,通过分析新三板企业的设立条件和在此过程中容易发生的涉税难点问题。
  关键词:新三板;税收管理;机制设计
  2013年1月,“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在北京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新三板制度的正式启动,使我国证券市场形成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共同组成的新局面。同年12月,我国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文件),从国家层面明确新三板的主要功能是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新三板企业顾名思义,即是在新三板市场中挂牌的企业,目前根据2015年5月27日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在我国新三板市场上挂牌的企业达到2472家,在规模上接近了沪深两市25年来的上市企业总量,其交易量也连续创下历史新高。可以说新三板的诞生,为我国众多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绿色融资平台,并将会促进我国中小微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发挥非常积极和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我国现存的资本市场结构、民间资本存量、资本市场的波及面都会产生本质上的影响。
  税务管理是税务机关根据我国税收政策法规所进行的税款征收活动,以及在征收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决策、计划、组织、监督和协调过程的总称。相对于一般的中小微企业,新三板企业的财务水平更加健康、信息更为透明且具备极强的成长性。而与主板企业和创业板企业相比较,新三板企业更加关注企业是否具备完善的治理结构、合法合规经营和持续运营的能力,这就为以往主板和创业板所无法涉及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这些特点也同时决定了新三板企业在税收管理中,与一般的中小微企业、主板企业和创业板企业都会存在较大的不同。如何在目前新三板如火如荼的发展过程中,提升税收管理在其中起到的合规和约束作用,以及在新三板企业的税收筹划中所凸显出的一些新问题作出理论化和实务上的思考、解释和建议,便是本研究的目的所在。
  首先在理论意义上,目前对于税收管理的研究还仅限于对传统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而对于我国新推出的新三板企业的税收管理问题的研究却存在严重的不足。产生这种不足的原因是由于新三板企业可以视为中小微企业的一个升级的版本,相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新三板企业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但是在与主板和创业板企业的比较中,却存在着规模不足、治理结构较为落后等先天性劣势,而同时由于新三板市场的发展迅速,逐渐占据了中国上市公司的近一半份额后,对该领域所暴露出来的税收管理问题日益得到重视,所以对新三板企业税务管理方面的研究能够有效的提升对于不用类型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的理论认识,丰富现有税务管理理论,拓展税务管理的思维和模式。
  其次在现实意义上,对于新三板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研究,对于税务机关明确新三板企业的税务管理现状,理清新三板企业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都会有较为突出的作用;而对企业而言,通过对于新三板的研究,能够促进企业合理避税,降低企业运营压力,同时对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新三板企业的快速发展都会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并还能够为税务机关在其他领域的税务管理问题产生重要的借鉴和示范作用
  一、新三板企业设立的基本要求及涉税难点
  (一)新三板企业设立的基本要求
  根据《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文件)的基本要求,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请满足如下五个方面的要求。
  1、依法设立,并存续超过两年
  对于拟申请新三板的企业应满足设立时间超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具体存续日期从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开始计算。同时要求公司设立符合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范。
  2、业务明确,具有持久经营的能力
  所谓业务明确是指企业能够明确的阐述其所进行的具体业务或产品,及其所涉及的商业模式等信息。
  企业可以同时进行一项甚至多项业务,每项业务都有与之对应的资源要素,并由该要素为主要核心实现企业投入、产出等功能。
  持续经营是指企业根据目前生产运营情况,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有能力按照目前的生产能力和既定的生产目标继续生产经营下去。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规经营
  申请新三板企业应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管理层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公司治理模式,通过有效运营机制的运行,努力保护股东权益。并在运营过程中,公司所属各级人员应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相关财务信息能够独立进行核算,并能够如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
  4、股权明晰,相关票据行为合法合规
  新三板企业其产权必须明晰,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各关联股东之间不存在权属不清的问题。并在股票发行过程中遵守现行的相关法律。
  (二)新三板企业涉税难点
  根据2013年颁布的《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作为挂牌新三板的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而在实际情况是由于新三板的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在涉税及相关领域存在着长期的建设缺失,同时由于长久以来在税务管理方面的不规范运作,导致部分挂牌企业在税务方面存在着较高的运营风险,这些都成为新三板企业在申请挂牌过程中面临的最为严重的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股改中易存在的涉税难点
  首先,在股改过程中申请或拟申请新三板的企业未及时向税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或未及时办理税务注册登记证明等材料。虽然以上行为违法违规行为相对较为轻微,并不影响企业在新三板中挂牌,但是从其中能够暴露出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第一,企业财务人员对新三板所需的制度要求理解不清,由于以往业务所不涉及相关税种,但是在新三板申请后,对于相关的税务办理流程认识不足,严重的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纳税,甚至会带来较为恶劣的经济后果;第二,企业财务人员的人为疏忽。产生未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变更登记和税务注册登记,还有可能是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的人为疏忽,导致了相应的手续,没有及时的进行办理,最终导致了影响企业新三板挂牌的申请。   其次,在股改过程中具体的操作不当问题。例如,个人股东将累积的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以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投资入股的过程中,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在企业整体改制的过程中,涉及到大量资产的处理上,没有按照相关税法要求,缴纳相应的各类契税等问题。
  再次,股权激励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例如,在股权激励设计上,没有按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上,较少考虑公司的实际商业目的,执行了较为激进的股权激励方案。
  2、同业竞争中易存在的涉税难点
  根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应调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并要求对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对其进行合理性进行解释,并调查公司为避免同业竞争采取的措施及作出的承诺。但是部分企业为了能够在新三板挂牌,而在挂牌之前,为了消除同业竞争,而对部分公司进行了注销,但是却没有完成相应的税务手续注销。这样同样容易引发税务管理问题的产生。
  3、关联交易中存在的涉税难点
  关联交易问题同样是申请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中将会面对的一个关键问题。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的相关规定,对于企业的关联方,主办券商应对其进行调查,明确其关联方关系以及关联方交易,并对关联交易中涉及的决策缺陷、决策程序、定价测量等情况进行说明,并对关联交易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价。可见,在新三板挂牌的重要条件中,关联交易往往是衡量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易存在较为严重的涉税问题。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关联交易定价不合理,部分企业运用关联企业之间的税负差,来对自身利润进行转移,以达到降低纳税额的目的。
  4、欠税、逃税、补税等相关问题的涉税难点
  部分企业在挂牌新三板前存在欠税情况;或者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存在逃税问题;或者为了提高账面利润,调整利润,从而补交税款。甚至部分企业由于长期以来的经营管理不够规范,在挂牌前或挂牌后仍然存在所谓的“内外帐”的问题,税务管理方式较为粗放等一系列不合规的涉税问题。
  二、新三板企业税收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作为税务机关面对以上新三板企业在税收管理过程中易发生的诸多问题,在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下,本研究认为应采取如下对策,以保证对于新三板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开展。
  (一)依法进行税收工作,宣传与检查并重
  从现有税法等法律法规来看,新三板企业涉税的一些基本问题,税法都已经有较为明确的解释,但是这些条文较为分散,往往无法根据新三板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解释。这就需要税务机关在对新三板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的过程中,同时应加强对于税法以及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相关问题的专项说明和相应的解决方案设计,帮助新三板企业能够快速的解决自身存在的税务问题,降低出现不合规纳税的风险。
  (二)建立和健全现有新三板企业税收管理制度
  首先,针对新三板企业税务管理问题有法可依,且法律与新三板企业实际情况相贴合,能够更加深入和彻底的解决新三板企业在申请过程和日后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涉税问题;其次,更加贯彻我国对于新三板所赋予的高新技术中小微企业扶持的政策导向作用。高新技术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推进器,但是成长初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往往规模较小,缺乏与行业巨头竞争的实力,新三板正是为此类群体提供了一个较为合适的绿色理财平台,
  (三)建立新三板企业长效监督和专项治理机制
  新三板企业的长效监督机制,顾名思义就是将新三板企业的税收管理状况,按照企业性质、发展状况、行业趋势、以及涉税问题类型等维度进行分类,分析不同维度条件下,企业容易面对的各类涉税问题,并预先建立相应的解决方案。并根据新三板企业的企业生命周期曲线进行有目的性的管理,起到长效监控企业税收管理状况的目的。对于企业由于经济周期或者是突发事件导致的出现偶发性的涉税问题,结合其行业发展共性,税务机关应建立相对应的专项治理机制。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以长效监督机制为正,以专项治理机制为奇,一正一奇,共同加强和完善对于新三板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
  (四)增强税务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团队建设水平
  良好的税收管理机制运行离不开强有力的税务管理队伍的人才保障。通过理论学习和对于实践问题的仿真模拟研究,能够充分的提升税务管理人员在应对新三板企业涉税问题上的解决能力,能够充分并准确的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工具,科学并有效的进行税收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团队建设,提升团队整体战斗能力,使之能够在应对新三板企业常规性税务问题的同时,能够对其偶发性税务问题进行及时、快速的解决。
  参考文献:
  [1]李茉.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同业竞争问题的涉税处理[J].中国税务,2014(07).
  [2]王喆.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企业风险控制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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