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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和谐社会的六项基本特征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三条直接与法治有关。人民论坛杂志社与中国法学会近目在重庆联合主办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保障——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家会长韩杼滨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党组书记刘舾,重庆市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