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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企业的发展,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有所增加。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成为企业的重中之重。
关健词:劳动争议;和谐企业;劳动关系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冀中能源股份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创新手段,强化监督,加强领导,抓实抓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劳动争议事件逐年减少,和谐了劳动关系,对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6年公司被评为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07年公司下属东庞矿被评为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08年公司下属葛泉矿、显德汪矿被评为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09年公司下属章村矿、邢东矿被评为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強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三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形成长效机制。
二、完善制度,创新手段,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核
一是编辑印发了《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规范了用工管理,减少或避免了劳动争议的发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理论和经验,创新性地制定了《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共四十七章、三百七十三条,包括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职工奖惩管理、薪酬管理、劳动防护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等十个部分,规范了用工管理,减少了劳动信访、争议、诉讼案件的发生,规避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大大减少了劳动争议,维护了职工权益,为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各单位均制定了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所属15个单位每年都顺利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审。二是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严肃劳动纪律,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省厅、邢台市的安排部署,每年都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公司专门下发了文件,成立人力资源部、法规部、工会、纪委、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督导检查组逐个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买工卖工、长期矿工、上班怠工、顶岗骗工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涉及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加强了劳动纪律。同时对劳动用工中存在的不合法、不合理、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和存在的法律风险、不稳定因素进行摸底排查,研究制定措施加以改进防范,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合同文本,签订集体合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导考核。每年召开工作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安排下一年度工作。制定了月报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逐步完善劳动争议防调预警机制,月总结,季考核,半年讲评,年终表彰,每个季度都对各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对个别单位出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限期解决。与此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督查督办,检查考核,奖勤罚懒,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三、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是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关爱职工,防患于未然。通过入矿教育、技能培训、学历提升,收入向生产一线倾斜,积极解决职工子女上学就业问题,开展“金秋助学”、技师、高级技师评聘、职业技能鉴定、首席员工评选等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关注民生,关爱职工,为职工个人发展和技能等级攀升创造条件和宽松环境,切实解决后顾之忧,对职工进行正面教育,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和企业自豪感,提升对企业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使职工自觉执行劳动纪律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共同构建和谐稳定、健康向上的劳动关系,有效预防了劳动争议发生。二是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公司上下以维护企业发展、矿区稳定为出发点,确定“双基”方针,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苗头,及时处理,使之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对月报梳理出的问题实行谁接访谁负责一抓到底的工作方法,责任到人,避免了遗漏和推诿。对于上交的案件,公司督导检查组及时下方,及时解决,有效地防止了事态扩大。三是坚持原则,依法调解。对待劳动争议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绝不拿原则做交易,既考虑个人利益,又维护企业和国家利益,使争议得到妥善解决。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对待,通过查找资料、寻访当事人和知情人、现场调查、集体分析等方法,予以调解,大多得到妥善解决。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预防和及时化解劳动纠纷,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冀中能源股份公司将在省市劳动人事部门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坚定信心,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协调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关健词:劳动争议;和谐企业;劳动关系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冀中能源股份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创新手段,强化监督,加强领导,抓实抓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劳动争议事件逐年减少,和谐了劳动关系,对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6年公司被评为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07年公司下属东庞矿被评为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08年公司下属葛泉矿、显德汪矿被评为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09年公司下属章村矿、邢东矿被评为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強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三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形成长效机制。
二、完善制度,创新手段,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核
一是编辑印发了《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规范了用工管理,减少或避免了劳动争议的发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理论和经验,创新性地制定了《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共四十七章、三百七十三条,包括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职工奖惩管理、薪酬管理、劳动防护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等十个部分,规范了用工管理,减少了劳动信访、争议、诉讼案件的发生,规避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大大减少了劳动争议,维护了职工权益,为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各单位均制定了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所属15个单位每年都顺利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审。二是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严肃劳动纪律,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省厅、邢台市的安排部署,每年都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公司专门下发了文件,成立人力资源部、法规部、工会、纪委、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督导检查组逐个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买工卖工、长期矿工、上班怠工、顶岗骗工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涉及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加强了劳动纪律。同时对劳动用工中存在的不合法、不合理、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和存在的法律风险、不稳定因素进行摸底排查,研究制定措施加以改进防范,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合同文本,签订集体合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导考核。每年召开工作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安排下一年度工作。制定了月报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逐步完善劳动争议防调预警机制,月总结,季考核,半年讲评,年终表彰,每个季度都对各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对个别单位出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限期解决。与此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督查督办,检查考核,奖勤罚懒,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三、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是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关爱职工,防患于未然。通过入矿教育、技能培训、学历提升,收入向生产一线倾斜,积极解决职工子女上学就业问题,开展“金秋助学”、技师、高级技师评聘、职业技能鉴定、首席员工评选等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关注民生,关爱职工,为职工个人发展和技能等级攀升创造条件和宽松环境,切实解决后顾之忧,对职工进行正面教育,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和企业自豪感,提升对企业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使职工自觉执行劳动纪律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共同构建和谐稳定、健康向上的劳动关系,有效预防了劳动争议发生。二是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公司上下以维护企业发展、矿区稳定为出发点,确定“双基”方针,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苗头,及时处理,使之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对月报梳理出的问题实行谁接访谁负责一抓到底的工作方法,责任到人,避免了遗漏和推诿。对于上交的案件,公司督导检查组及时下方,及时解决,有效地防止了事态扩大。三是坚持原则,依法调解。对待劳动争议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绝不拿原则做交易,既考虑个人利益,又维护企业和国家利益,使争议得到妥善解决。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对待,通过查找资料、寻访当事人和知情人、现场调查、集体分析等方法,予以调解,大多得到妥善解决。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预防和及时化解劳动纠纷,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冀中能源股份公司将在省市劳动人事部门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坚定信心,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协调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