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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特情引诱,人们往往想到“警察圈套”或“警察陷阱”。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特情侦查的概念和认定特情引诱的条件,以及当立、破案报告、抓获经过、情况说明相矛盾或特情人员的证言与被告人供述相矛盾等情况下的认证,一直以来是令承办法官感到困惑和难以决断的问题。本文就特情侦查的概念、特情引诱的条件以及在涉案证据相互矛盾时如何认证进行探讨,以期达到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综合考虑对被告人科以恰当刑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