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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是近代西方国家政治与经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制度性分离的产物.发掘和透视司法独立的发生机理及完整意义上的司法权本质,就会注意到,司法与行政相分离,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两大领域社会关系调控方式不同引起的;司法独立与市民社会密切相关,市民社会是司法独立的社会根基;而司法权的本质主要是维护和保障市民社会中的个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