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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作为我国21世纪的重要产业,已倍受各个国家的重视,但是目前的发展程度却不相同。美日等发达国家早在50年代就开始发展物流业,且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物流市场法律体系,主要表现为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较为健全。而我国的物流业90年代才开始加以重视,因为起步晚,物流立法滞后甚至某些领域法律尚处于空白,相关法律法规层次低,法律效力低,信息化程度不高,监管体制设置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较为完备的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这些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加快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章,本文从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理论着手,引出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一般理论。介绍并分析了各国对物流一词的不同解释,同时分析了物流市场准入制度的必要性,目的在于介绍物流市场准入制度的诸多优点、现实意义及社会价值。第二章,对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进行法理学与经济学理论分析。具体运用权利与义务分析、法的价值分析方法,为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提供了一定的法学理论依据;通过需求与供给分析、成本与收益分析的方法为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学理论依据。第三章,笔者主要从物流立法、物流监管、第三方物流等方面阐述了我国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如物流市场准入法律体系混乱,物流法律法规效力低,监管体制不合理,第三方物流信息化程度低等,并在此基础上笔者对其进行了原因剖析。第四章,从立法、监管体制、第三方物流、信息化程度等方面对美国和日本的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进行论述与分析,在借鉴美日先进理论与优秀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第五章,在对美国、日本、中国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建议。主要包括:完善物流法律法规、建立统一的物流市场准入法律体系;制定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完善我国物流市场准入监管体制;加强综合人才队伍的建设及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与绿色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