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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行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经济主体最重要的经济行为,投融资行为的实施效果集中体现和决定着整个经济体系运行的质量和效益。鉴于我国当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仍然远远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选择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行为作为研究对象,从介绍投融资行为的一般理论和规律入手,对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现状进行了基本描述和分析,对比、参照国外经验做法,并运用相关经济理论深入和全面地分析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行为中存在的效率、体制问题及原因。我国地方政府虽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但是选取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在全国处于较为领先地位省份数据分析的结果表明,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较低,投资效率呈下降趋势,投资效应越来越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投资对于即期经济拉动效应日趋降低。此外,政府环境保护投资相对于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明显不足。而根据经济学A—J模型,对我国现阶段经济转型条件下如何提高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效率进行分析的结果是,如果放开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管制,将会使民间投资与国有投资在公平的条件即资本硬约束下竞争,最终使国有投资减少资本量,民间投资增加资本量,二者都向最佳效率点靠近。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归纳了造成投融资动力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合理主要有以下原因:单一的集权化投融资建设模式,缺乏有效市场竞争机制,市场化改革滞后,以及投融资管理职能设置、投融资政策选择、投融资决策机制等缺陷,导致投融资行为运动过程中合理的权责利关系被割裂、破坏。根据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了规范经济主体的投融资行为、改革和完善投融资管理体制思路和措施建议。一方面是对制度进行重新设计,即制度的变迁;另一方面是对市场主体进行重新塑造,即企业的再造。其中,关键性问题还是在于合理定位政府职能,真正发挥企业的投融资自主权,减少政府的种种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