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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更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战略。绿色高质量发展是生态文明战略的重要目标和体现,因而成为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十四五”时期是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是转变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窗口期。“双碳”战略的背景下,大力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是尽快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的重要途径。企业是生态文明战略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更是碳减排的主体,因此,探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意。在众多的行业中,化工行业因其高污染高耗能特性对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双碳战略目标实现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而成为被重点关注的行业。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作为社会各界了解企业对环境污染情况的基本方式之一,是新时期下督促企业向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企业自身环保业绩展示的有效途径。但是,当前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还存在披露信息不全面、披露积极性不高、披露信息不及时等问题,整体上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不高。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披露额外的环境信息需要付出资金,加重企业的成本负担;另一方面,一些负面环境信息对企业声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企业价值评估。部分学者用实证方法检验了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价值的因果性,但是并未形成统一。用案例分析方法探讨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较少。因此,本文试图通过案例分析探究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价值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本文以浙江龙盛为例,分析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和企业价值之间存在的关系。在对相关理论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论文分析了浙江龙盛近五年的相关报告,总结其披露环境信息的方式和内容。同时构建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评分指标体系,对浙江龙盛有关报告内搜集到的环境信息内容进行打分,形成浙江龙盛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指数,同时选取会计指标和市场指标对浙江龙盛企业价值进行量化。最后分析二者之间存在的关系,并进一步探究其原因。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本文发现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和企业价值之间存在正向相关性,同时企业价值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响应存在滞后效应,这说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有利于提升企业价值。同时,通过分析浙江龙盛披露的环境信息,发现其环境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问题:(1)信息披露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2)信息披露的内容缺乏统一性;(3)环境信息披露形式不规范,披露位置较为分散;(4)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不完整,环境信息价值低;(5)缺少负面环境信息披露。由此折射出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这不仅要求化工行业上市公司应主动承担起与环境相关的社会责任,还要求政府出台相关对化工行业环境信息披露规范化、强制性的规定,以及包括社会公众在内的企业利益相关者积极行使自身的监督权,促使化工行业上市公司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在经济创造活动中解决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