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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财政支出增长迅速,财政收入难以满足。各级地方政府为满足本区域发展需要,通过各种平台不同规模的进行举债,造成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增加,风险难以预估,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严峻。地方政府债券是通过政府信誉为担保,向社会公众发行债券取得资金的方式进行举债,是目前我国用以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之一。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历程较为坎坷,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曾一度发展迅速,其后由于当时的经济环境的不适宜导致地方政府债券处于“冰冻”期,直到80年代再次发行,但由于缺乏经验,再次失败,最终被禁止。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再次开始了尝试性的发行,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理。迄今为止,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已有5年的时间,其中开展地方自行发债试点工作亦有3年时间,地方政府债券在我国的发展速度迅速,对地方经济发展也起到了推动性的作用,但是我国在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过程也发现了多种问题。本文是以新预算法为指导思想,以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为基础。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选择地方政府债券管理问题研究作为研究对象的背景及意义,以及国内外对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研究成果;第二部分从地方政府债券的基础出发,描述了地方政府债券的含义、理论依据以及在我国存在的现实依据;第三部分是整个文章的重点,以地方政府债券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为基础,描述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对问题做出解释和延伸;第四部部分是通过了解国外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成功经验来提炼出可以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有用的启示;第五部分是在了解新预算法之后,结合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现状,预测地方政府债券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希望通过研究可以更加完善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使地方政府债券的财政作用和经济作用都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