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共十七大报告在政府职能建设上提出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职能体系的思路。这就要求作为政府部门的税务机关必须对工作性质重新定位,根本性地变革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打破管理与被管理的旧观念,建立服务与被服务的新理念,全面构筑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和谐征纳关系,实现征纳权利的正确归位,形成尊重纳税人、善待纳税人、保护纳税人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为体现政府的服务职能。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体系的基石,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完善服务机制,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既是新时期治税思想发展的方向,也是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主题。鉴于我国现实的纳税服务理念、服务类型、服务深度和广度都与西方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在服务体制上也还存在明显的缺陷,国家税务总局于2002年提出了税收征管工作要从“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化,明确要求全国税务机关采取有力措施,转变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努力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全方位和高水平的服务。笔者试图从构建新型税收管理员制度这一角度对这一理念进行探讨。本文运用对比分析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以自身从事税务行业的实践和思考为基础,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分析了税务机关在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时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存在的问题、挑战,通过借鉴国内外本领域的先进经验,试图给出将纳税服务融入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思路和有效举措。全文分为三个部分:一、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纳税服务概述。介绍了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涵义、特征、理论依据、发展与变迁。重点介绍了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内容,包括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方法、目标,对比了新旧税收管理员体制的特点。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纳税服务现状分析。通过对纳税人的需求和工作实践的总结,分析了当前现状中面临的问题:税收征管实践中过分强调“机器管事”,人的优势和能动作用发挥不足:薄弱的基层税收征管力量和全面宽泛的税收管理员职能设置间存在矛盾;行政相对人多、工作压力大,“防御性”任务较为普遍;陈旧的税收管理手段和税收管理员制度蕴含的先进性要求间存在矛盾;非计划性工作任务呈常态,激励监督机制缺位;服务、执法手段欠缺与服务水平、管理效果预期间存在矛盾。在此基础上,阐述了这些困难的存在对税务机关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的掣肘。三、将纳税服务融入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举措。笔者在借鉴了发达国家税收征管及纳税服务的先进经验并总结了国内相关探索取得的成果后,提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中提供纳税服务的机制,分别是:设计科学严密的制度,推动纳税服务机制形成;优化税收管理员职责结构,加重纳税服务比重;充分借助现有网络,整合信息处理系统;完善对税收管理员的激励、考核、评价和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