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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是一个区域经济合作模式。WTO多边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短时间内很难改变。中日韩三国已经承诺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中日韩三国从地理、历史、文化和经济等方面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该地区的GDP占全世界GDP的大约20%,所以如果实现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该地区的经贸关系会有很大的发展,与此同时,有关经贸方面的法律和制度也可以得到改善。研究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制度构建和法律问题已经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可供参照,因为可以借鉴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盟等已有的经济合作组织。在区域经济合作的潮流下研究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是一个时代的需要,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是比较分析法和文本分析法,通过这些方法来分析WTO相关规则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盟等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和制度。首先,区域贸易安排不能脱离WTO的框架。现在经济合作的趋势不是WTO的多边体制而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双边体制。但是,区域贸易合作是在WTO规则内进行的。有代表性的区域合作是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和东盟等。这是我们进一步分析的基础。其次,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前景值得我们关注和认真分析,其中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面临的问题。为了解决历史问题、敏感产业问题,签署的方式和过程等问题,中日韩三国需要积极地协商。最后,通过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比较,我们认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更多地借鉴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较为简洁、松散的组织机构和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