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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出台,该准则引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与国际财务会计准则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4月颁布了新的金融工具准则。2018年除强制应用新减值模型的金融机构以外,我国仅有浦发和平安两家银行主动应用新的减值模型,其他金融机构被要求在2021年之前全部应用新的减值模型。本文以南京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对其模拟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分析应用新减值模型的带来的影响,为南京银行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提供思路,也为其他金融机构实施新的减值模型提供参考。本文以国内外关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相关研究为基础,简述并对比新旧减值模型的内容及应用,梳理我国三类上市商业银行的贷款及其贷款减值准备计提现状。简述南京银行背景及资产状况之后,模拟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首先,根据面临违约风险的不同将其划分到三个阶段。其次,指出新的减值模型所选取的主要参数及其确定方式,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相关参数,将所得参数代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分别计量三个阶段的贷款减值损失,加总三个阶段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作为总的贷款减值损失。最后,分析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可能带来的影响,包括银行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对资本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影响、对银行经营的影响等,着重分析了其对银行经营、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的影响。通过上述问题的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加强了对风险的管控,不良贷款率整体下降。二是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可以平滑减值损失,提前防范风险,有利于提高银行资产质量。三是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可规避风险,但给予管理层自主判断的空间较大,欠缺一定的客观性。最后本文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为银行更好的应用新的减值模型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