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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来,反倾销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焦点问题。这是因为经过关贸总协定(GATT)八轮多边谈判,各国进口关税税率不断下降,进口配额和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也日益减少,传统的贸易壁垒措施作用被极大削弱。代之而起的例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事一套新的被GATT以及世界贸易组织(WTO)所允许的合法的贸易工具应运而生。尽管在经济理论界、国际贸易界及法学界对反倾销还存在不同认识和看法,但自1948年关贸总协定这一多边贸易体制建立以来,反倾销已成为当今各国,尤其是西方国家抑制不公平贸易、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手段之一。特别是1995年WTO成立以来,各成员方根据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规定的内容,纷纷制定、修改或完善了各自的反倾销法律。反倾销已成为各国政府的贸易政策与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对外贸易五十余年来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中,发展尤为迅速。2000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突破4700亿美元大关,2001年底在最大出口国的国际排名中已上升到第七位,而且我国的出口贸易额还在继续增长。然而,不少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出口产品频繁地进行反倾销调查已成为我国扩大出口的严重障碍。这种局面的形成,既因为我国不是WTO成员国而存在对华反倾销的歧视性做法,也因为我国出口企业的无序竞争,产品缺乏竞争力。2002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执行WTO的有关承诺,我国的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的国际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那么中国产品是否就可以避免日益增加的反倾销困扰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反倾销措施作为WTO所允许的贸易政策工具将在WTO框架内存在;而且入世后,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措施的作用完全消失或被大大削弱,其他国家和地区将更加依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来打击中国产品,保护本国产业。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新形势下对华反倾销的预防和应对进行探讨。 文章首先按照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行为进行了解释,要界定倾销就必须对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行正确的比较,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倾销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对进口国产业的损害,因此,在征收反倾销税之前,必须证明倾销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文章第二部分结合WTO的反倾销程序,分析了应诉方和指控方的博弈策略;以及根据WTO博弈规则,在P—W—D模式下的成本收益决策。文章第三部分就中国加入WTO后是否可以避免日益增加的反倾销,对以往对华反倾销的诸多歧视性做法进行了评价。最后得出基本结论:因此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出口企业的反倾销环境有可能进一步恶化,反倾销对策的研究和应用将成为中国出口产品利出口企业无法回避的战略任务。文章最后一部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和应对国外反倾销的策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