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运输毒品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巨大且扩散速度极快,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因其而受到影响,各国关于运输毒品犯罪都在研究应对办法。此外,近些年新型运输系统飞快发展,使得运输毒品的途径标新立异,尤其是一些行为人使用现代化、高科技等手段联系海外毒枭从事运输毒品活动,更加增大了办案人员的取证难度以及办案危险性。我国为了规制运输毒品犯罪,在《刑法》和一些司法解释中都有关于运输毒品犯罪的规定,但这些规定无法妥善解决实践中的认定困境。文章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讨论运输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的基本问题,首先对运输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对运输毒品犯罪中明知的内容简要梳理。第二部分介绍实践中认定“明知”的方法,并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评析。第三部分主要是对运输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认定的现状进行探讨,指出目前立法规定和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针对第三部分的问题提出了运输毒品犯罪主观明知认定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