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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时代背景下,党和国家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奋斗目标。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政府明确提出要高度重视和落实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特别要关心经济社会地位下降明显的群体。城市贫困家庭作为贫困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幸福感水平是衡量幸福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被看做社会是否和谐稳定的晴雨表。本文在理清贫困、城市贫困、幸福感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和相关理论的分析,归纳出可能影响城市贫困家庭幸福感的因素,从人口学因素、身体健康因素、社会支持因素和家庭对于未来的期望因素四方面提出研究假设。以问卷调查法为主结合访谈法对上海市P区贫困家庭的生活状况和幸福感状况进行实地调研,总结出贫困家庭的生活状况和幸福感水平,并用SPSS中的回归分析方法探索影响城市贫困家庭幸福感的相关因素以验证研究假设,用独立样本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的方法对相关自变量进行差异性检验以更好的了解城市贫困家庭幸福感状况。最后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对影响城市贫困家庭幸福感的因素进行了总结。经过对数据的分析,本研究发现:城市贫困家庭的幸福感得分不高。总的来说,幸福感体验一般,处于一种低水平的幸福感状态中,贫困与幸福之间存在距离。回归分析的结果显示,城市贫困家庭的幸福感受身体健康状况、家庭对于改变现状的信心、教育程度、对孩子前途发展的信心及是否主动寻求帮助等变量的影响。在自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分别对幸福感状态不同的城市贫困家庭进行影响因素的探索后发现:高幸福感状态下,身体健康变量影响城市贫困家庭的幸福感;低幸福感状态下,城市贫困家庭的幸福感除了受身体健康状况影响之外,还与其对于家庭未来的信心和期望、是否主动寻求外部社会支持等因素相关。在差异性检验方面,年龄、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工作状况、子女状况、社会支持状况及家庭期望与幸福感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且在幸福感的四个维度方面表现出不同的差异状况。基于数据分析的结果,为了提高城市贫困家庭的幸福感,本文从社会工作的视角提出若干对策建议:从政策层面挥社会工作者政策倡导者的角色,具体就是积极推进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城市贫困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社会工作干预层面发挥以社会工作为代表的非营利组织的福利供给作用;协助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建立完善的家庭支持网络;促进城市贫困家庭中女性群体的就业;重点提高城市贫困家庭中年男性的幸福感水平。贫困家庭自身努力方面做好人生规划,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心理素养,提高人际交往能力;积极掌握法律及科学文化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