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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淮安区仍然以散放式、小田块、传统型耕种方式为主。职业农民稀少,机械化程度低,规模生产效率低下。积极推动土地流转,是促进淮安区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做好“三农”工作的必然要求。而目前制约淮安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个显著问题,就是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宅基地流转两个方面,在现实中淮安区起步较晚,法律规范建设不完善,出现了很多问题。为追求高融资,高收益,地方政府往往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导致农用地非农化;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互相争夺利益,流转可行性差;同时私有化过程中对失地农民的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导致以种粮为主的农民失地即意味着失业,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因此已经习惯了小耕小种的传统农民,在自给自足的安逸现状下更不愿意进行土地流出。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否则暂时也许为新农村建设的成绩沾沾自喜,最终走向反面。淮安区作为农业大县,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土地流转问题越来越被关注。特别是在流转中呈现出来的改变土地用途、流转价格不合理、社会保障制度欠缺、合同不科学、程序不规范等等一系列问题。本文旨在通过文献调研收集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数据,分析土地流转和土地市场现状,提出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与土地政策,加强职业农民培养,发展第二和第三产业,树立农民的现代农业意识,建立农村土地流转转入机制,加大金融机构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支持力度,培育农村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土地评估机构等对策。在针对农业发展中政策环境研究的同时,侧重提出农村土地金融制度的建立与发展。通过与国外研究现状及对策相比较,提出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流转制度的改进意见,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粮食稳则“三农”稳,“三农”稳则国家稳。这也对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胜利实现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