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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1996党中央明确提出的基本治国方略,本文试从三个方面对这一具有重大实践意义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新的探索。一是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的渊源。文章首先从四个方面分析了依法治国方略的科学内涵,包括它的主体、客体、依据及它与党的领导的关系。然后,文章考察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决策依据,分别从理论上、完善和发展党的领导与执政方式上、现实国情的把握上以及历史发展的必然上加以论述。再后,文章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基础即政治基础、经济基础、文化基础分作阐述。二是分析了依法治国方略的特色及地位。文章认为作为与资本主义依法治国相区别的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后者在指导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以及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方面是与前者有本质区别的。同时文章从整体性、全局性、目的性、长期性等多个角度论述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的特点。文章认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在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最后,文章阐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整体,认为只有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具体实践中,而不是照搬照抄西方法治理论和法治模式, 才有可能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