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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根据国务院发改委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就数量上而言,中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全国企业的98%,它提供新的就业岗位超过了我国所有的企业所提供就业岗位的近85%,每年研究开发出的新产品的数量占到全国研发新产品数量的75%,所贡献的GDP数值占我国GDP总量的60%,我国税收总量的一半左右都来源于中小企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在全国整个经济大发展中,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是我国乃至全球所亟待解决的。中小企业融资主要通过两个渠道:一是内源融资,另一个是外源融资。对于内源融资,由于中小企业本身就规模小,资金实力有限,想要通过自身留存来发展较为困难,以此只能借助于外力,转而通过外源融资来发展自身。在直接融资方面,中小企业由于大都是少资产、少利润,达不到进入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标准,即使达到了,受到企业制度、机制不完善的影响,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很严重,直接融资渠道受到很大的约束;在间接融资方面,同样存在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若是企业想缓解此问题,就需要加强信息披露,然而这会加大企业的相关成本费用,并且在我国的金融市场体系中,虽说政府多次下发文件引导贷款投向,希望银行能够将更多的精力和资金倾斜于广大中小企业,但是由于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的国有商业银行,处于一定程度上的垄断地位,受到规模经济的影响,并不愿意将贷款投向偏于中小企业。为此,不少学者认为应通过建立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利用关系型借贷的优势,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然而中小金融机构还是很少的,无法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金融市场体系,并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20世纪50年代初,融资租赁在美国率先诞生,并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这种新型的融资渠道,有效地将“融物”和“融资”结合起来,又将“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开来,其在为中小企业融资上有独特的优势。融资租赁由于只是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权,融资租赁公司仍然保留其所有权,因此,其对于企业的要求,并不像大多银行那样苛刻,这就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符合我国当前中小企业财务基础薄弱、信用度较低的发展现状。融资租赁除了能大大降低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之外,还能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优化企业的资金结构并满足企业的长期资金需求。然而,由于融资租赁从国外引进中国仅30多年的时间,国内对其的理论研究还并不充分,大多只是停留在国外一些经验理论的介绍,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中小企业对融资租赁的认识不足等问题,使得融资租赁在我国并不能充分发挥其对中小企业发展应有的作用。因此,为使我国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就必须健全法律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提高认识并加速培养专业人才,只有从政府、企业、融资租赁公司三方面入手,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有效发挥融资租赁对中小企业的优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