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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农业已经进入结构性调整阶段。虽然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但仍无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质量安全农产品的要求。这就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农业标准化作为“公共语言”,可以提高农产品市场信息传递效率,从而切实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性。就我国农产品标准化实践和研究的现状来看,标准制定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标准实施”进展相对缓慢。合作社作为目前最有前途的标准化实施主体,其实施行为成为标准化进程的关键。本文在对浙江省杭州、宁波、金华、台州、嘉兴等城市内122家蔬菜生产合作社的实地调查基础上,研究了蔬菜生产合作社标准化实施现状及实施行为的影响因素。理论分析方面,本文首先界定了农业标准以及标准化体系的概念和分类。然后以制度变迁理论为基础分析了实施主体进行标准化的动力机制以及成本和收益。实证分析方面,本文结合文献及我国蔬菜合作社的实际情况,选取了土地规模、首要目标市场、是否注册商标、生产力利用程度、安全蔬菜价格满意程度、技术、政府作用以及控制程度强弱等八个影响因素,并构建了相应的实证分析框架。然后,通过相关分析以及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了合作社标准化实施行为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最后,本文对桐乡董家茭白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案例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土地规模、首要目标市场、是否注册商标和生产力利用程度等因素对合作社标准化行为有显著影响。而安全蔬菜价格满意程度、网络技术、政府作用以及控制程度强弱四个变量对合作社标准化行为影响不显著。从案例分析结果来看,生产技术对合作社标准化行为有影响。与收益相比,标准化的成本较低,不构成合作社标准化行为的障碍。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促进农业标准化进程的政策建议:扶持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发展超市等现代化新兴市场的建设、加大合作社品牌建设力度、引进先进技术以及加强消费者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