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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与环境关系从来不是割裂的,两者始终处于彼此渗透、相互作用的动态变化之中。组织一方面需要符合制度环境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通过创新和塑造影响着制度规则的制定。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商界涌现出众多的新创企业。它们在技术突破和模式再造等方面不断求索,也在有意无意地改变着各自行业的制度要素。由于中国社会的制度环境所致,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起着特殊的作用。新创企业在缺乏必要的合法性的过程中,需要从与政府的互动中获得必要的资源和能力以突破小企业的缺陷和新进入壁垒。 组织不仅处在技术环境之中,更置身于制度环境之内。在制度理论中,企业所在的产业结构和所具备的资源和能力的异质性虽然能够解释企业的环境压力和内部动力,但却并非决定企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因为其忽视了企业作为社会网络中的一个重要成员在制度环境中的作用和意义。特别是对新创企业而言,它们一方面受到来自制度环境中的压力,另一方面也在通过各种组织行动增强自身的合法性和实力。但是,已有文献对制度理论中制度压力的内涵和分类、组织行动的类型、合法性的来源等方面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以此为主题的案例研究也为数不多。特别是关于新创企业与政府的互构机制的探讨就更为有限。 本研究从制度理论的视角出发,关注新创企业在与政府的合作和交流中遇到的制度压力和由此采取的组织行动的关系、过程和结果。由于新创企业在成立之初合法性基础较为薄弱,在与政府这一社会实体互动时受到制度压力的影响较大,因此需要采取遵从、折衷和构筑性行动来缓解制度压力的约束作用,从而不断获得在市场中的信誉与声望,积累发展所需的能力与资源。在关于“政府带来的制度压力一新创企业的组织行动—合法性”的探讨中,本文提出了三个命题。 命题1:新创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面对政府带来的制度压力时,采取的组织行动的侧重点不同。这一命题研究的是制度压力对组织行动的影响。 命题2:为应对制度压力而采取的组织行动能够提升新创企业的合法性。新创企业由于受到资源禀赋的约束,迫切需要建立合法性以获得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和支持。对不同类型组织行动的配合使用正是新创企业实现目标的合理选择。 命题3:企业家在新创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中国情境下,企业家相对于资金、技术和人才而言,是新创企业中最为核心的竞争优势的来源,发挥着文化核心和行动领袖的作用。这一命题在研究新创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中具有必要性,也符合本土的文化环境特点。 依照此研究问题,本文在文献综述部分回顾了制度压力理论、组织行动理论和合法性理论,界定了“组织”、“制度压力”、“组织行动”和“合法性”的概念,建立起“政府带来的制度压力—新创企业的组织行动—合法性”的逻辑框架。 在此基础上,笔者对研究设计过程进行了较为详实的说明。首先,在研究策略和研究思路部分,本文通过对比定量范式和定性范式的优劣势,选择了定性研究的方式。这符合本次研究主题的需要,因为关于制度视角下新创企业与政府互构机制的探讨一方面较为复杂、密切关乎情境的特点和变化,另一方面由于本文所依照的理论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且主要成果来源于西方学术界,因而在分析中国新创企业的组织行动时适合于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体现本土丰富的制度环境,更好地指导组织运用政策资源,促进企业绩效的增长。为确保本研究的信度与效度,案例企业的选择、数据收集、数据描述、数据分析和解释的过程全部严格依照案例研究的规范程序进行。 在案例研究部分,本文选取了一家能源环保工程企业(X公司)作为案例研究的对象,叙述了此案例企业在成立之初的几年中的发展状况、制度压力的表现形式、组织行动的类型、合法性的获取过程以及企业家在新创企业发展历程中的行为。在现实的企业管理实践中,上文所述的三个命题一一得到验证。首先,随着组织的不断发展,新创企业在应对政府带来的制度压力时会采取不同的组织行动,遵从和折衷的成分逐渐减少,构筑的成分逐步增加。企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成立之初被动屈服于政府的制度约束的局面,通过不断地增强实力、塑造合法性来增加自身的话语权,这本身就是构筑行动日益超越遵从和折衷行动的过程。其次,组织行动能促使新创企业获得政府的资源和信任,从而获得合法性。遵从、折衷和构筑性行动并不是各自独立而是相互渗透、共同作用于新创企业与政府的合作之中。合法性约束是新创企业发展初期最大的制约因素之一。符合情境和外部资源持有者期待的组织行动能够有效地形成组织所需的合法性。最后,在中国注重人情和权威的制度环境中,企业家具有特殊的作用,其个人特质和行动模式在组织成立的初期直接影响着政府对企业的判断。因此,企业家的商业意识、策略行动和个人合法性都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制度理论的视角关注新创企业如何通过与政府的互动获取合法性、促进组织存续和绩效增长的问题,建立起“政府带来的制度压力—新创企业的组织行动—合法性”的理论框架,打破了原有研究中新创企业在面对制度压力时只能被动服从的机械性结论,揭示了新创企业有意识地运用不同类型的组织行动获取合法性的可能性。在实践意义上,对案例企业的分析探究了中国制度环境下新创企业通过与政府的合作不断成长的行动模式,展现了这种模式的多元性和丰富性,纠正了已有研究中偏重于强调新创企业与政府互动的单一化和符号化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