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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各国面临相同的问题,一方面经济一体化对国家间合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世界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却困难重重难以打开局面。在此背景下,各国对区域贸易安排的发展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导致区域贸易安排的强劲发展势头自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就未曾减弱。从其产生到现在,区域贸易安排已经在涉及国家范围、全球范围内的数量、所涵盖的领域等方面有了极大的发展和变化,在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任何区域贸易安排而言,合理地架构符合自身发展的争端解决机制对于保障区域组织有效运行并实现成员方各国合作初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如何评价、发展、完善现有各区域贸易安排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在新的区域贸易安排中怎样借鉴既有经验构建新的争端解决机制已经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本文正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界定了区域贸易安排的内涵,分析了区域贸易安排的产生原因和它的类型,通过其历史沿革进一步阐发了区域贸易安排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在第二章对世界范围内区域贸易安排争端解决机制的不同模式进行比较,并分析了不同模式所代表的政治协调性和司法约束性争端解决途径各自的优缺点。从第三章到第五章分别比较了世界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区域贸易安排争端解决机制即欧盟争端解决机制、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争端解决机构、争端解决受案范围和争端解决程序三个方面的制度安排的具体差异,并分析各自的优点和不足。因此,本文的核心内容和创新之处就在于对世界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各区域贸易安排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全方位的横向比较。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地高速发展,我国以越发积极地姿态面对国际事务尤其是亚洲事务,积极参与、发展区域贸易安排,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的同时也承担起更多的国际责任。在我国参与的多个区域贸易安排中,根据2002年10月《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规定,在2010年建成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无疑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不论是从最初的怎样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还是到之后如何进一步发展、完善该争端解决机制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因此本文也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作为重要的分析对象加以考察,并通过对较为成熟而又发展迥异的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分析进一步指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现存的不足以及改进的方向。这也是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所在。希望通过对现存制度的比较研究对我国的区域贸易实践提供更好的启示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