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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问题与合作金融的发展问题一直是国内外经济理论界和实务界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于2003年开始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试点,目前已在全国铺开;2005年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发展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这一政策意见,为我国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和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开辟了新道路,各地也进行了各种有益的尝试。在这种新形势下,探讨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模式问题,找到合适的路径与方法对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研究运用经济学有关理论,并结合国际经验与我国国情,从农村金融需求出发,探讨分析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必要性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应把内生金融与外生金融结合起来共同发展;并对农村信用社的三种改革模式和培育新的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重建的制度安排。本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基本方法,对具体问题进行研究时,在逻辑演绎的基础上,辅之经验实证分析,逐层展开。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包括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关于合作金融新的看法。本文认为,只要实现了互助融资,就可以基本断定其属于合作制。而要实现互助融资,其基本要求是:由社员出资、为社员服务。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历史发展与制度变迁的过程。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主体——农村信用社出现了异化,主要表现为与合作原则出现了背离且没有真正发挥合作金融的功能。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的制度安排是政府主导的结果,没有真正的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参与。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以及发展合作金融的必要性。首先从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的农村金融需求呈现出分散性、季节性与信用担保薄弱性的基本特征,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无法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而非正规金融发展活跃。其次论证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主要是从满足弱势群体的融资需求、适应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合作金融的效率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介绍了国外合作金融的发展经验与对我国的启示。主要介绍了美国、德国以及日本三国合作金融的发展现状与特点。从这三国的发展经验来看,他们都坚持了合作制和以农民为主体的发展方向,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吸收了一些投资股金以扩大资金规模,这对我国合作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第五部分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模式选择。本部分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三种模式进行了对比分析,认为股份合作制既能坚持合作制的发展方向,又能扩大资金规模来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比较适合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其次对培育新的农民合作金融组织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培育新的农民合作金融组织的必要性,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三种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模式。第三对民间金融合作化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