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的WTO合规性--以SCM协定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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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变暖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发电无论是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还是在提高电网整体可持续发展性能上,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传统能源发电相比,可再生能源发电因前期投入过高、收益回报周期长,离不开各国政府的政策扶持。我国为此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的发展。扶持政策可能构成补贴,由此受WTO项下专门规制成员补贴与反补贴行为的协定——SCM协定的规制。然而,涉及到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的案件中,WTO司法机构对补贴构成的标准认定的十分模糊,从而导致留给各成员的环境保护政策目标的空间并不确定。因此,分析SCM协定留有的政策空间,确保我国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符合SCM协定的规定十分必要。
  本文首先分析阐述了世界上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发展的趋势,同时介绍了在此背景下,我国为更好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的发展所采取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接下来,为确定SCM协定留给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的政策空间,简要对补贴规则整体介绍之后,着重对两起相关案例的裁决内容深入分析,并为接下来分析我国扶持政策的合规性做好法律依据上的铺垫。最后,结合SCM协定的相关法理,对我国有可能构成补贴的两个扶持政策进行逐步的考量,并提出确保我国未来的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WTO合规性的建议。
  本文研究发现,我国当前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不会构成SCM协定项下的“补贴”。但是,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进步,发电成本降低,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发展初期形成的WTO法理可能并不适用于当今的实际情况。这样一来,成员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构成“补贴”的可能性将大大提高,进而受SCM协定规制。为避免违反SCM协定,我国未来的扶持政策应尽量避免添加“当地成分要求”,同时应及时依照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调整适用不同幅度、不同种类的扶持政策。最后,为从根本上杜绝决我国扶持政策违反SCM协定的可能性,我国应致力于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不断完善绿色证书交易制度,实现全产业的自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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