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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法制化程度不断加深,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与舞弊仍层出不穷。2019年,*ST康得财务造假丑闻爆发,该公司大股东利用现金管理服务等多项侵占手段,侵占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达122亿元,并连续4年财务造假,合计虚增利润119亿,涉案金额突破历史记录。纵观近年来资本市场多起骇人听闻的舞弊大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多呈现出连续性的特征,即多个会计年度连续进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误导性记载和重大遗漏等典型资本市场舞弊手段不再存在于孤立的会计年度,而是在多个会计年度连续出现。而上市公司大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因其持股比例较大,且深度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对公司日常经营和重大决策具有显著的影响力和决定性,因而在财务造假案件中,大股东通常难辞其咎。已有的研究发现,大股东侵占行为、内部控制与企业财务绩效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在侵占行为发生后,为了维系良好的财务绩效,大股东倾向于进行财务造假。基于此,大股东的侵占行为往往成为策动上市公司走向财务造假之路的重要因素,在大股东侵占的背景下分析上市公司的多年财务造假,剖析二者的影响效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上述所论背景,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大股东的侵占行为与上市公司的多年连续性财务造假之间存在着何种影响效应,即在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资源的背景下,大股东是通过何种技术手段与制度安排在多个会计年度之间实施连续性的财务造假,而多年的财务造假对大股东的侵占行为又存在何种反作用。通过应用GONE理论等理论进行分析,本文认为,在侵占行为的初期,侵占行为需要财务造假的掩护。大股东的侵占行为最终需要通过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的调整来进行掩盖,因此侵占行为本身客观上成为了财务造假的最直接推动力,在大股东侵占的大背景下,财务造假的最直接目标并非虚增利润、拉升股价,而是掩盖大股东的侵占行为。侵占行为的持续性决定了财务造假的持续性,一般而言,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侵占行为很难孤立地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而是带有连续性的特点。在侵占行为不消除的前提下,作为其掩盖手段的财务造假行为则不可能随之消除。在侵占行为发端时,企业需要通过财务造假进行掩盖,而既有的侵占行为若未能有效消除,则作为掩盖手段而实施的财务造假亦将持续存在。但当财务造假达到一定程度后,侵占行为便难以掩盖,财务造假行为的揭露最终导致了侵占行为的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