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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并将其作为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的关键,因此“和谐社会”也成为当前学术研究的热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批判和继承了中西方传统文化、以及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化,其形成有一个历史的过程。本文归纳了中西方传统文化中蕴含着的和谐思想以及中西方思想家对理想“和谐社会”的美好设想,说明和谐自古以来就是人类共同追求的美好夙愿,是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但都是停留在现象上,并脱离了现实的经济基础,具有浓厚的空想性质和幻想色彩。马克思恩格斯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将这一和谐思想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并提出了共产主义这一社会和谐的理想未来。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为实现社会和谐发展而进行了不懈探索。毛泽东同志非常重视用和谐的方法处理各方面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他的和谐思想具有一定的空想性。邓小平总结了毛泽东实现社会和谐的经验教训,从我国国情出发,将生产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为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同时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社会和谐指出了正确的方向。江泽民在注重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实施了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等。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才真正将和谐社会建设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基本特征和主要要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通过对和谐社会思想的理论渊源和历史演进的回顾,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前提和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承认差别,尊重多样化,追求多元化的和谐统一;构建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应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