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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金融体系和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关系对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都至关重要。实物资本短缺和贫困的恶性循环是低收入国家经济发展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农村金融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农村经济恶性循环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十分重视运用农村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农村保险等手段支持和保护农业和农村经济。 中国农村金融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形成了农村合作金融、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民间金融并存、共同发挥作用的农村金融体系,成为农村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但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相互间的关系没有理顺,没有建立起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良好的运行机制,农村金融体制仍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实证分析表明,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储蓄存款、贷款等绝对量增长非常快,储蓄资金是农村金融机构存款的主要来源;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贷款总量,特别是在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中占很大比重。中国农村金融相关率(RFIR)和农村金融深化程度(农村M2/农村GDP)有很大程度提高,但与中国FIR和中国M2/GDP相比,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程度仍然很低。东中西部农村金融发展呈现出巨大差距,东部农村存款等总量占全国农村金融总量很大比重,中西部农村金融总量比重明显偏低。 农业和农村以及县域资金外流问题严重,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资金要素日益稀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村金融机构自身进一步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本文从农民、农村、县域三个层面研究了金融渠道的农村资金净流出问题。农村信用社和农村邮政储蓄机构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重要渠道,加剧了农村资金要素的稀缺程度。县域资金巨额外流间接造成农村资金的进一步外流,对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 中国农村金融领域存在着严重的金融风险问题,农村金融风险种类繁多,成因复杂,危害深重,严重影响着中国农村金融乃至整个中国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与安全运行,严重制约着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风险的高发部位是农村信用社和农村民间非法金融活动。 农户融出资金的需求特别是存款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农产借款额度普遍较小,借款中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比重较低,民间金融特别是民间借贷的比重很大;大多数地区农户生活性借款比重超过了生产性借款比重。各地普遍存在农产贷款难问题,其成因较为复杂。 受来自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渠道双重缺损的制约,中国乡镇企业难以通过各种外部渠道获得低成本资金,尤其是难以获得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农村信用社对其贷款支持力度也因种种原因日趋减弱,资金要素日益成为制约乡镇企业发展的“瓶颈”。 加入WTO对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冲击较大,必须按照“调整”与“加强”两大思路,切实转变国内支持农业的方式。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充分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政策性金融成为必然选择,政策性金融是世界各国普遍运用的基本符合们 协议要求的重要支持手段,必须按照“调整”与“加强”两大思路,相应地调整和加强中国农村政策性金融。 要尽快建立一套稳定的机制和渠道,一方面使农村金融机构吸收的农民储蓄等农村资金能够用于农村经济发展而不致流失,另一方面要从外部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资金注入。要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农业人口大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建立真正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要加强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特别是要加强县级人民银行的监管。要尽快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法》、《农业保险法》等农村金融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机构免于不合理行政干预提供法律保护,同时也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法律约束,避免农村金融机构出现“离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