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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开放的逐渐深入,现行税收制度却早已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特别是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模式造成了税负重复征收、不公平税负和沉重的税收负担等问题,这严重制约了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现代企业发展,不利于中国税制的进一步完善。完善税收制度一直是中国长期财政政策的重要课题,结构性减税是最有效的税收改革措施之一,“营改增”则是深化财税改革的重要举措。“营改增”税改前,国家主要征收营业税,营业税计税方式虽然简单,但存在重复征收的情况,不利于整个行业的持续发展。直至到2014年1月1日这一天,铁路运输业这个行业被列入“营改增”政策实施试点领域范围,实现了整个交通运输业的全面“营改增”。税改后,行业增值税抵扣链得以完善,行业中企业被重复征税的问题得到解决,具有重大积极的意义。“营改增”的实施直接影响到企业税负的大小,进而影响了技术改造,交通运输设备和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最终影响公司的财务绩效。但是,“营改增”的目的是降税减负,而政策实施后,却存在相当一些铁路运输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减反升,没有实现“营改增”预期的那样能降低企业税负,这是与税制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在推动和实现“营改增”全面覆盖的大背景提前下,研究运输行业的税负以降低企业成本,对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这种背景首先分点分析此次营业税改增值税对铁路运输业的影响,综合研究相关文献,以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介绍了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经营情况、“营改增”前后税率情况,由于“营改增”前后税率、计税依据、核算办法都不一致,文章对把“营改增”后企业报表的数据还原“营改增”前,在同等经营条件下,对比改革前后数据的变化,发现流转税对利润的影响远大于收入和成本。如果要保持原有利润或促进利润的增长,就要严格管理扣除增值税的进项,企业应该在购进货物时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进项税进行抵扣,减少税负。根据其情况,分析广深铁路公司主要存在抵扣项目不足的现象,且国家税改不完整,税改工作不够到位。广深铁路应合理更新设备技术增加抵扣额,注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规范内部管理,升级税控系统;培训公司财会人员。而国家完善国家税收体制;同时加强税务机关的征管手段,这样才能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推进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其他类似企业在税制改革下如何降低税负实现效益最大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