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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扶贫工作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十年间减少贫困人口5825万,下降幅度达到62%,贫困发生率从10.2%降低到预期2010年底的3%以下,自2008年提高扶贫标准后减少贫困人口1320万,减贫速度逐年回升,预计2010年达到16.6%的历史新水平。财政扶贫标准的制定为框定具体的扶贫对象和促进财政扶贫资金的瞄准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自2008年初我国将绝对贫困线和低收入贫困线合二为一成新的贫困线1196元后,取消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区别对待的政策,新标准积极配合整村推进、技能培训和产业化扶贫政策,取得了一系列可观的经济效果。为了惠及更广泛的贫困群体并改善他们的各种资本积累以帮助实现其自我发展,2011年我国将进一步提升扶贫标准。本文基于能力贫困的视角,研究了新形势下财政扶贫标准的影响因素、确定方法及经济效果,深入贫困地区通过与当地扶贫办工作人员的访谈及对贫困人口的问卷调查,理论结合实际分析了我国新的财政扶贫标准的发展方向,探讨了反贫能力提高导向的财政扶贫标准的影响因素,采用因子分析法找出代表反贫能力涵义的三大公因子:基本的健康生存和获取知识的能力、参与社会分工和潜在的发展能力以及抗击贫困风险的能力。运用扩展线性支出模型ELES法计算出财政扶贫标准的数额发展趋势,并构建了基于反贫能力提高导向的财政扶贫标准的经济效果的评价指标,再以2005-2009五年数据进行验证,得出2008年财政扶贫标准的提高取得了积极良好的微观和宏观经济效果。最后建议我国扶贫标准进一步加强对贫困人口反贫能力的重视,在朝着国际水平发展的过程中更关注处于贫困边缘的较低收入人群陷入贫困的风险,在实际扶贫工作中制定除年人均纯收入这条线以外更丰富的评价体系,鼓励广大贫困地区人口积极吸引投资和自我发展,减少对财政扶贫的依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