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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是我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任务,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决策体制中起着政治领导的指导作用,八个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具有法律规定的参政权。民主党派主要是通过对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施加影响来实现对公共决策过程的参与,它所影响的是政策层面的调节,更多的是参考性的决策建议。尽管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过程是咨询性、辅助性的,但是它在决策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发挥一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过程中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公共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有利于推动中国政治的民主化,有利于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 本文着重从分析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职能等方面着手,通过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所起的作用,结合公共决策理论,阐明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的重要作用。以台盟浙江省委会为例,从动态的、过程的角度来考察和分析民主党派在决策过程的作用,重点围绕参与决策目标的确定、决策方案的设计与分析、决策实施和决策监控这四个环节展开论述。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影响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过程实效性仍面临着不少的困境和问题,主要是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度化程度不高,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的程序不够健全,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的特色不够明显,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的专业化水平不高,为此本文提出四点建议: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推进制度化和法制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参与公共决策能力;增强利益代表功能,促进公共决策的公平化;提升专业化水平,促进公共决策的科学化。 我国的民主党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参政党,不同与西方的在野党、反对党。立足于参政党角度,对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过程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是本文的新意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