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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村农业信访问题偏多,主要集中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善方面。具体体现在涉农政策、信息、村级事务不公开、不透明,不少地方农村干部位小权大,集人权、物权、事权于一身,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很容易滋生腐败。随着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思维越来越强,农村“三资”是否监管到位已经成了群众、政府甚至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善,容易造成群众对政府信任度下降,对政府决策拒绝配合,导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不稳定。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对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文献很少,国外农村基本以农场方式运营,采取市场化模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一种类似于企业管理的行为,国外对公共财产的使用、配置以及具体的执行和监督,对我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在中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以村级为单位管理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由于村级经济组织管理起来错综复杂,难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只是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宏观规范。大部分基层单位缺乏具体管理经验和管理手段,难以贯彻落实。本文首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的概念和相关理论进行归纳总结。其次,通过调研黑龙江省“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研究制定了《哈尔滨市阿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介绍,提炼优秀经验的同时,归纳总结出仍存在的问题。再次,针对问题,进一步对国内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优秀地区的经验进行借鉴和研究分析,提炼出管理要素。最后,比对管理要素,结合政府角色,对哈尔滨市阿城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