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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又称审美教育、美感教育。它最初是由德国著名诗人、哲学家席勒在其《美育书简》中提出的。在中外美学史上,有许多美学家都十分重视美育对儿童全面发展的作用。本文从中西方美育概念的提出、儿童美育概念、儿童审美心理、儿童美育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回到现实,论述当代儿童美育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现实生活和艺术领域进行儿童美育的具体做法。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从席勒美育概念的提出到当代美学家对儿童美育的界定。从对文献分析中,总结出儿童美育的概念:儿童美育就是结合儿童的审美心理,在现实生活和艺术领域中,通过事物的具体鲜明的形象来感染儿童,从而使儿童的身心得到健康、和谐、全面发展。第二章,对研究儿童美育的基础——儿童的审美心理进行研究。首先从儿童与成人的审美心理对比中,论证了儿童审美心理与成人审美心理的不同。进而也说明了研究儿童审美心理对儿童美育研究的必要性。儿童审美心理的研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儿童具有发展审美能力的生物学潜质。研究表明,儿童的审美能力来源于遗传得来的普通感知能力。二是儿童感性的思维方式占主导。儿童的年龄不同,思维方式也不同。在儿童阶段,感性思维是他们的主要思维方式。三是儿童的审美具有阶段性特征。以陈鹤琴的儿童绘画理论为例来论述儿童的审美心理具有阶段性特征,我们在对儿童进行审美教育时,要根据儿童自身的发展来定,而不是依据成人的要求来定。四是儿童“泛灵论”的审美倾向。儿童对事物的认识,都是从自身的经验出发,从自己的心灵出发与对象进行积极主动的对话。第三章,论述儿童审美必须遵循的原则。大体有三个原则:首先是自然性原则。自然性原则就意味着儿童美育要尊重儿童的趣味,尊重儿童的天性,给儿童自由发展的空间。其次是直观性原则。由于儿童形象思维能力较强,理解能力较差,对于较复杂的审美现象,他们不容易接受,我们必须把对象很直观地呈现给儿童,让他们形象地、直观地去接触各种各样的美。最后是个体性原则。由于儿童的审美心理有阶段性特征,因此,在对儿童进行审美教育的时候要考虑到儿童的年龄因素、性格因素等。第四章,通过对儿童美育理论的论述,引发对当代儿童美育中存在问题的思考。由于我们国家曾实行长期的应试教育机制,加上在儿童美育过程中不了解儿童的审美心理,导致在当代儿童美育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没有看到审美教育主要是通过儿童在审美活动中的心理活动来促进其发展,从而忽视了审美教育自身的独特价值,忽略了儿童的直觉、幻觉等感性能力的培养,忽视儿童自身的审美感知与情感体验,忽视儿童与艺术文本所进行的平等的心灵对话等等,这些问题使儿童审美教育呈现非审美化的现象。针对这种状况,文章考察和探究了在现实生活和艺术领域进行儿童美育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