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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狱制,一承明制。从性质上说,清代监狱之本质基本没有脱离封建狱制,还不是一种行刑机构,只不过为一种羁押待审罪犯防其逃脱的机构而已。清朝监狱的管理体制相对简单,负责管理监狱的多半不过为一些素质低下、贪婪残酷的佐贰杂流而已,因而尽管在监狱立法中常不乏有关体恤囚犯、依法待囚的规定,然而事实却是令人“闻之(监狱)不禁毛骨悚然”,监狱之残苛凌虐,屡禁而不止。
鸦片战争后,因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在内忧外患的双重作用之下,变革之风日盛,近代国门渐开后,国人对于西方先进制度探求伊始即涉猎其狱制,这是一件多少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的事。但其中缘故说来也颇简单。因为,诚如西人所说,狱制乃社会“文明”程度的镜子,彼时中国人既认西方为先进的典范,而狱制确系关乎社会哀痛的敏感处,因此社会的变革肇始于狱制改良也系情理中事。
虽然后人对鸦片战争后清朝狱制及其改良的评价是褒少贬多,但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的进程,其狱制改良的积极意义为更多的人所关注。笔者通过对现有文献的分析,发现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因此,笔者以鸦片战争后清朝狱制及其改良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
本文分五个部分。绪论部分说明了选题原因、研究方法并概述了研究现状及学术史回顾。第二部分简要介绍了清朝的监狱概况,主要是清朝监狱的立法特点、清朝监狱的设置与狱官、清朝监狱管理制度和清朝监狱的腐败残酷。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鸦片战争以后清朝狱制改良的背景和原因。第四部分分两个大的方面详细介绍了清末狱制改良的实施。第五部分主要对狱制改良进行了评价,对其积极意义给予了足够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