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死亡赔偿金的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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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是人生而为人最根本的权利,是一切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对每一个自然人来说生命权都是最重要的权利。我国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建构了一个以“生命权保护”为核心内容的的基本法律框架,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现有的关于“生命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逐渐暴露出严重滞后性,甚至出现与最新出台的法律相互矛盾的现象,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与死亡赔偿金有关的法律制度,死亡赔偿金是特定主体享有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制度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性质、权利主体、赔偿标准以及分配规则等方面的内容。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日趋完善,但依然存在制度相对杂乱,缺乏统一性,从而导致司法实务中的裁判依据不明确、相关权利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同案不同判、同命不同价等问题的出现,尤其在死亡赔偿金的具体分配问题上,无论是《侵权责任法》,还是关于侵害生命权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都未对此进行规定,法律的缺位导致这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审判依据,完全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再者,目前学术界对死亡赔偿金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死亡赔偿金性质的探讨和深入上,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并没有过多的研究。因此本文将通过统计近几年关于“死亡赔偿金”方面的司法实务案例,着重从“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角度入手,分析实务中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司法认定,再结合现有的研究成果,试图寻求一套相对科学合理公平的死亡赔偿金制度体系。另外,想要构建结构科学合理、内容相对公平的死亡赔偿金制度体系的前提是厘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死亡赔偿金制度体系的核心要素,对死亡赔偿金性质的认定关系着分配理念的确立,因此本文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问题也纳入到了此次研究的范围,结合司法实务中的典型案例,研究和探讨现行死亡赔偿金立法的缺陷,对比现有的法律条文和实务审判之间的距离,并对此提出自己的见解和构想,最终通过统计数据和研究结论对死亡赔偿金制度体系的构建提出自己的建议,在促进死亡赔偿金制度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的同时,也为司法实务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审判思路和参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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