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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一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难点和攻坚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背景政策的促动下,“合村并居”工程应运而生。“合村并居”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山东省在“合村并居”的改革浪潮中走在全国前列,齐河县作为德州市“合村并居”的试点和山东省“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县”,其“合村并居”的改革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迅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在轰轰烈烈的“合村并居”的行动与讨论中,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中既有专家学者的态度看法,也有媒体舆论的宣传主张。为此,本研究通过文献搜集和实地调研,了解齐河县“合村并居”的基本情况。研究发现,齐河县经济快速发展为“合村并居”奠定了经济基础,政府引导和政策出台为“合村并居”提供了政治保障,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渴望过上城市生活使得“合村并居”的实施迫切而必要。在具体实施中,齐河县按照宣传动员、合村子选班子、社区建设“三步走”的总体战略开展了“合村并居”。“合村并居”实践给齐河县带来了巨大变化和影响,促进了城乡公共服务的一体化,推动了农村城镇化、农村工业化、农村社区化发展,提升了城乡社区管理一体化水平在“合村并居”实践中,齐河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实施了三种“合村并居”类型模式:以东宋社区为代表的“城镇化扩张辐射模式”,类型特点是区位优势下的身份变革,走的是一条“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之路,主要面临“农民市民化”的难题;以永锋社区为代表的“企业项目带动模式”,类型特点是企业扩张下的土地集中,走的是一条“农村工业化”之路,遇到主要困境是“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以南北社区为典型的行政力量主导模式,类型特点是行政主导下的人口集中,走的是一条“农村社区化”之路,面临着“农村上楼后的生产生活问题”。齐河县“合村并居”实践与探索为其他地区“合村并居”的开展提供了经验和启示:首先,政府主导是推进“合村并居”和城乡一体化的根本保障;其次,因地制宜是推进“合村并居”和城乡一体化的根本原则;再次,农民主体是“合村并居”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根本动力;最后,软硬共建是“合村并居”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根本途径。最后,笔者认为在未来“合村并居”的改革和实践中,要走一条“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发展之路。同时,强调“合村并居”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探索,是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和平台,要积极发挥“合村并居”对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示范作用和潜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