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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治化,诉讼文明化是当今世界的普遍发展趋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诉讼文明化的具体体现,是在刑事诉讼中切实保障人权、防止使用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非法方法获取证据的重要保障机制。在国外,这方面的制度和理论都比较成熟。但在中国,这个问题尚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如何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既能有效防止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又不致妨碍侦查活动顺利进行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需要以大量的实证性研究为基础,也需要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和利益,准确界定侦查取证活动中合法方法与非法手段的界限。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而这个目的并不是仅仅依靠排除规则的建立所能实现的。如何建立排除非法证据的配套措施以及如何保障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是设计该规则时不能不考虑的因素。除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则本身之外,如何针对实践中非法证据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真正减少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行为的发生,也是实现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目的的重要方面。本文拟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本概念和制度入手,分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然后比较分析了国外的规定及我国的现状。从客观的角度分析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缺陷:不利于人权保障;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容易产生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取证现象;甚至容易孳生腐败。针对这些缺陷,笔者认为要建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首先要确立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以及具体操作程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立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人、请求排除的时间、举证责任。另外,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立和最终确立还要依赖于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全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其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主要探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然后分别阐述国外和国内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对各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了比较研究,这部分是从五个方面展开的,分别是:对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的排除;对非法搜查、扣押获取证据的排除;各国有关窃听的规定;毒树之果的排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几种例外情形。第三部分分析了非法证据及其排除规则在我国的现状。首先阐述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剖析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问题。然后释明了我国非法证据的主要表现并从主观、客观、制度三个方面分析我国非法证据产生的原因。第四部分在论证构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建议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