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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学者对教育救助问题的研究更多的集中在大学贫困生救助,对农村基础教育阶段贫困生救助问题的研究比较少,而对农村基础教育救助的普遍性和严峻性缺乏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基础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对学生不收取学费、杂费。我国教育的现实国情是穷国办大教育,边远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落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教育发展,而民族地区的教育救助不足也成为我国民族地区农村基础教育救助的主要瓶颈,国家对民族地区农村基础教育的重视仍停留在一种怜悯、照顾的层面上。如果对民族地区不相应采取教育救助倾斜策略,科教兴国总体战略就会受到影响,已经取得的教育成果也难以巩固。然而,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又基于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自身的特殊性,我国民族地区尚存相当比例的贫困学校和贫困生。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学校办学条件差,教学水平较低,教学质量较差,许多贫困学校很大程度上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救助。虽然近几年我国政府逐年加大教育救助力度,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也为民族地区贫困学生获得教育救助提供了一定的机遇,但是,现实中一些应该获得救助的学校和贫困学生因种种原因没有获得救助,一些已经一次或多次获得救助的学校和贫困生仍不能摆脱教育贫困的窘境,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捐资者的感情,影响了教育救助的成效,迟滞了教育脱贫的步伐。本文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救助现状为起点,为该地区教育救助所出现的现实问题提供实证材料支撑,通过对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的农村基础教育救助面临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为地方政府制定切合实际的教育救助政策提供依据,提出相关政策建议。